河北2012年招标师报名时间:7月12日至8月3日,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网址是:www.hebpta.com.cn。
冀人考发〔2012〕48号
关于做好2012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50号)文件精神,现将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年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时间为10月20日、21日举行,考点设在省会石家庄。请各市按照2012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切实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二、2012年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2012年7月12日至8月3日,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网址是:www.hebpta.com.cn。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近期照片,保存提交,通过审核后最晚于8月3日前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打印的报名表2份和相关证件(学历证、学位证、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到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交费,即完成报名,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交费具体时间由各市自行确定。
各市要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相关材料要求审查原件,考生报名表和证件复印件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考试结束后,合格人员报名表及相关证件复印件各
1份报我中心职称考试处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后,由省级职改部门盖章存入考生本人档案。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应试人员及协助应试人员骗取考试资
格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人社部第12号令规定处理。
各市于2012年8月17日前完成如下网站后台管理工作:1、修改报考人员的错误信息;2、对通过资格审查并已交费的报考人员进行收费状态确认。
三、凡符合原人事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
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63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各市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
为便于准确掌握港澳台人员报考情况,请各市在报名时认真审核“国籍地区”信息项,防止考生误填误报。
四、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设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客观题)、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客观题)、招标采购专业实务(主客观混合题)和招标采购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参加考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适应科目考试,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招标采购专业实务和招标采购案例分析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取网络阅卷,全国统一组织实施。请监考老师务必在考前提醒考生:
(一)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二)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五、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633号)和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
关规定,收费标准调整为:《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和《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两个科目每人每科70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25元);《招标采
购专业实务》和《招标采购案例分析》两个科目每人每科75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报名费每人10元。
六、有关购买考试大纲、教材等事宜,可与河北省招标投标协会联系。
电话:0311-88614269传真:0311-88614256
七、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认定为雷同试卷,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八、我省职称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子信箱:hebzcks@126.com。
附件:2012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工作计划
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 2012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工作计划
时 间 | 工 作 安 排 | |
2012年7月12日至8月3日 | 网上采集报考信息 | |
8月17日前 | 完成网站后台管理工作 | |
考试 | 10月20日 | 上午:9:00-11:30 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 下午:14:00-16:30 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 |
10月21日 | 上午:9:00-11:30 招标采购专业实务 下午:14:00-17:00 招标采购案例分析 | |
12月21日前 | 公布考试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