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于2012年8月17日前完成如下网站后台管理工作:1、修改报考人员的错误信息;2、对通过资格审查并已交费的报考人员进行收费状态确认。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633号)和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调整为:《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和《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两个科目每人每科70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25元);《招标采购专业实务》和《招标采购案例分析》两个科目每人每科75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报名费每人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