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执教育】关于“开展注册一级建造师考核认证” 通知
关于“开展注册一级建造师考核认证”
通 知
各有关单位和相关专业管理人员:
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建设领域内已建立了注册建筑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执业资格制度。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的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在施工项目经理队伍中,建立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非常必要。这项制度的建立,必将促进我国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的提高,促进我们进一步开拓国际建筑市场,更好地实施"走出去"的战略方针。
2016年一级建造师教材、考试大纲大范围变化,对通过率将会严格控制。为适应国家对建造师人才的需求,提高建造师考试通过率,针对考生没有学习时间、无法精准掌握考试内容、没有把握通过考试等情况, 我中心受主管部门指示,特安排函授班、面授班和内部特招班型。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要求,现就开展注册一级建造师考试前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招生对象
建筑行业, 施工单位从事一线项目施工管理人员,施工单位企业管理人员。
二、申报条件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初始注册执业资格;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从事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从事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研究生学历,工作满3年,从事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5、无国家承认学历、专业不对、年满30周岁不具备申报条件( 可安排代报名)。
三、收费标准
函授班:3200元(含教材、面授班实录授课光盘、复习资料、考前信息等)
面授班:4800元(含教材、场地、培训、复习资料、考前信息等)
特招班:38000元(考过付费)。
四、审核材料(参加特招考生)
1、身份证正反面、一寸红底照片、最高学历证明、工作年限证明(加盖公章)、职称证书。
2、业绩证明材料(加盖公章),附带相关证明。
3、获得建筑建设行业相关奖项请提供相关证明。
4、以上材料均已电子版扫描件形式发送。
五 、申报流程(参加特招考生)
1、经过审核通过人员,先期支付6000元手续费(含报名费、鉴定费、材料费、复习资料、考试安排)未审核通过人员不需支付。
2、我中心统一安排报名、组织考试(必须本人参加)。
3、考试通过后首先在建设厅公示个人成绩。
4、查询信息确认无误后付清尾款。
六、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 6月15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涛
电 话:010-51713088 手 机:18611082369
邮 箱:93709027@qq.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建部
网 址: http://www.rzpx.org
八、监督与投诉
张主任: 18911597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