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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执教育】关于“开展注册一级建造师考核认证” 通知

时间:2016年02月23日点击:

关于“开展注册一级建造师考核认证”

通   知

各有关单位和相关专业管理人员:

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建设领域内已建立了注册建筑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执业资格制度。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的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在施工项目经理队伍中,建立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非常必要。这项制度的建立,必将促进我国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的提高,促进我们进一步开拓国际建筑市场,更好地实施"走出去"的战略方针。

2016年一级建造师教材、考试大纲大范围变化,对通过率将会严格控制。为适应国家对建造师人才的需求,提高建造师考试通过率,针对考生没有学习时间、无法精准掌握考试内容、没有把握通过考试等情况, 我中心受主管部门指示,特安排函授班、面授班和内部特招班型。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要求,现就开展注册一级建造师考试前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招生对象

    建筑行业, 施工单位从事一线项目施工管理人员,施工单位企业管理人员

二、申报条件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初始注册执业资格;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从事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从事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研究生学历,工作满3年,从事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5、无国家承认学历、专业不对、年满30周岁不具备申报条件( 可安排代报名)

 

 

三、收费标准

函授班:3200(含教材、面授班实录授课光盘、复习资料、考前信息等)

面授班:4800(含教材、场地、培训、复习资料、考前信息等)

特招班:38000元考过付费)。

 

四、审核材料(参加特招考生)

1身份证正反面一寸红底照片最高学历证明工作年限证明(加盖公章)职称证书。

2、业绩证明材料(加盖公章),附带相关证明。

3、获得建筑建设行业相关奖项请提供相关证明。

4、以上材料均已电子版扫描件形式发送。

五 、申报流程(参加特招考生)

1、经过审核通过人员,先期支付6000元手续费(含报名费、鉴定费、材料费、复习资料、考试安排)未审核通过人员不需支付。

2、我中心统一安排报名、组织考试(必须本人参加)

3、考试通过后首先在建设厅公示个人成绩。

4、查询信息确认无误后付清尾款。

六、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 6月15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涛

电  话:010-51713088   手  机:18611082369

邮  箱:93709027@qq.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建部

网  址: http://www.rzpx.org

八、监督投诉


主任: 18911597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