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份培训地点:大连、银川
电子版会议通知:
关于举办“招标采购实务操作及法律风险防范与监督
管理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颁布实施已来。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实施条例》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为行业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近日国家九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3】年第23号令),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对《招标投标法》实施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为了进一步提高招投标从业人员在招标、采购活动中依法组织实施、提高管理技能和实际操作水平,控制好经营风险环节,确保招投标监督与合同管理工作规范进行,中招采培-培训中心决定举办“招标采购实务操作及法律风险防范与监督管理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招标采购活动中所涉法律问题分析
1.《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两个《标准文件》解读、应用与实务;
2.《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解读、应用与实务;
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的重点解读;
4.即将出台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条文解析;
(二)招投标采购操作实务与案例解析及疑难问题解答
1.招投标前期策划、招标方案的制定与招标策略;
2.各种采购方式的特点、要求、注意事项和具体操作技巧;
3.两阶段招标、框架招标、年度资格审查招标及其注意事项;
4.标段划分需要考虑哪些因素,如何规避法律风险;
5.如何预防高价围标、低价抢标、陪标、串标等违规行为;
6.开标异议与答复中的注意事项;
7.两个评标原则、六大类评标方法的选用,以及商务标、技术标评标
细则的设计和评分评价方法;
8.投标人之间的串通投标行为的表现形式及其认定;
9.澄清的合法性及其注意事项;
10.废标的合法性及八种常见法定废标条件详解;
11.定标与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2.合同履行过程中纠纷和索赔的正确处理确保实现质量、价格、采购工作效率三大招标采购目标;
(三)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与稽察实务
1.如何提高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服务招投标工作能力;
2.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与稽察办法及建设项目稽察;
3.招标投标活动八类违法行为及监督依据;
4.纪检监察机构在资审、开标、评标、处理投诉等招投标的各个阶段
应该注意的重点;
5.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部门全过程跟踪监督管理;
6.开展招投标监督体系的现状总体评价与手段创新;
二、培训对象
各地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招投标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人员;各单位从事投资决策、招标采购、基建工程、项目开发、纪检监察、财务、审计、法律等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
三、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年8月16日—21日(16日全天报到) 地点:大连
时间:2013年8月23日—28日(23日全天报到) 地点:银川
四、相关费用
4280元/人(含培训、资料、场地、专家、食宿费等);培训结束统一开具发票作为报销凭证。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媛媛
电 话:010-80300211 52833988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400-891-7778
传 真:010-80300265(自动) 中心网址:www.zzcp.org.cn
E-mail:chinazbpx@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