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改委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1、推进全省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省已在全省10个试点厅局、9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85个县区市实现平台布点建设。成功开发全省数据采集和交换系统、数据公开共享系统、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开通信息公开共享专栏1009个(其中省级政府及其部门网站专栏10个,设区市政府及其部门网站专栏111个,区县级政府及其部门网站专栏888个),并与国家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平台、福建省政务网、各部门内部网连接。运行一年多来,全省先后召开23场大规模培训会,共培训专栏终端主管领导干部和具体工作人员2000余名,提供咨询服务2028次,技术维护56人次。省、市、县(区)三级政府共公开项目14858个,项目信息44356项,信用信息5711项,在全省范围内实现了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互认共享。有力地推动了法治政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2、认真总结阶段性成果。中央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督查调研,我们牵头组织省监察厅等十二部门,福州、三明、闽侯等地区,召开研讨汇报会,客观分析我省项目信息公开、共享深化应用和制度建设情况,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总结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典型经验。我们采取“统一开发建设、统一资金保障、统一培训部署、统一监督检查”(即“四个统一”)的工作措施,有效地推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得到国家督查调研组和各部门的一致认可。及时编制《2012年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发展专项报告》上报中治工办。
3、扎实开展试点启动工作。根据中央工程治理领导小组文件精神,为落实中央关于工程建设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建设试点工作部署,我们结合本省工作实际,代省工程治理领导小组牵头起草了本省开展试点工作方案,择取四个试点地区,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要求、试点内容、组织保障和实施步骤,确保我省试点工作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