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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改委招投标工作进一步规范

时间:2013年03月27日点击:
                                           2013-03-27


    1、继续搞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工作。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精神和依法行政工作要求,认真审核把关,办理系统审批核准备案项目的招标事项核准。认真抓好福建招标采购网的运行维护工作。

  2、全面推广使用省级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目前在省、市、县设置抽取终端80余个,已累计为14516个项目随机抽取评标专家72384人次,并为周边省市提供评标专家抽取服务。以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为目标,制定我省评标专家库抽取终端管理办法和专家信誉考核制度,实现评标专家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制定并下发《评标专家劳务报酬指导意见(试行)》,维护评标专家合法权益。同时,作为“金宏工程”国家综合评标专家库试运行六个试点省份之一,认真组织国家综合评标专家库抽取终端的安装、调适、试运行工作。

  3、贯彻落实《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根据省领导有关批示精神,结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改委法制办监察部关于做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意见的通知》,代拟《关于进一步推进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十条对策措施,经省政府印发实施。

  4、清理全省各级各部门招投标规范性文件。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对全省涉及招标投标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重点清理以行业准入实行备案登记管理、施工企业预选承包商名录库或以在本行政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等方式,非法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文件。清理涉及全省各级各部门机关招投标规范性文件共492件,进一步规范了我省招标投标市场。

  5、做好招投标相关资格认定和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工作。一是根据国家发改委的通知要求,开展2012年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报、年检初审工作。二是推行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完成全省2012年全国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组织推荐辅导培训机构,做好考前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