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打破出租车营运终身制 72辆重新招投标
时间:2013年04月02日点击:次
2013-04-02
今天,180辆全新的出租车在金华市区重新投入市场运营。
这是自去年7月1日《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实施以来,浙江省首批经营权到期得到平稳顺利处置的出租车。
由于出租车的投放和处置牵涉了太多的利益和历史纠葛,大多数地方政府往往是将到期的出租车营运权进行延长从而使出租车营运存在事实上的终身制。
2012年7月1日,新的《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开始实施;条例首次明确了出租车营运权应当采取服务质量招标方式或市、县政府决定的其他方式取得。出租8年,根据单车服务质量考核结果可以予以奖励延长4年。
2012年底,金华市区三家出租车公司的180辆公营出租车经营权到期终止。
今年1月,金华市政府决定对该180辆经营权到期出租车进行单车服务质量考核和服务质量招投标。
在金华市运管局出租车管理科档案柜里,我们看到除了交警部门提供的180辆出租车前4年违章处罚记录外,还有36册运管部门整理的180辆出租车前4年营运违章记分和营运处罚记录。“这里的每一张违章记分和处罚记录,出租车公司都进行了核对。”该科室有关人士介绍。
根据单车量化考核结果,有108辆出租车服务质量考核合格,被奖励延长经营期限4年,出租车营运权延长到2016年底。另72辆服务质量考核未达到合格标准,被重新投放市场进行营运权服务质量招投标。金华市区6家符合投标的出租车公司参加了竞投。4月1日,经过三个月的经营权收回、单车服务质量考核、奖励延长经营期限和服务质量招投标后,全新的180辆出租车重新投入市场运营。
至此,原来不成文的出租车营运权终身制被打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