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改革委指导协调 优化招投标市场环境
时间:2015年02月02日点击:次
2015-02-02
1.建设省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在调研省内外各地建设情况的基础上,牵头完成我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方案(初稿)及修改稿以及省编办下达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调研课题,并及时上报。会同省监察室积极开展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筹建工作,牵头开展中心场所选择、中心人员培训配备、信息系统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起草《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和《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等工作。牵头建立11个省直有关部门参加的省公共资源交易联席会议制度。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于9月初确定场所,并于今年9月29日正式挂牌开业。
2.认真做好招投标日常管理工作。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依法行政要求,继续做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工作。认真审核把关,办理系统审批核准备案项目的招标事项核准。保障“福建招标采购网”正常运行。全面推广使用省级综合性评标专家库,在厦门、龙岩、南平、福州等地开展评标专家入库前的集中培训考试。做好招标师资格认定和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初审工作。代省政府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已形成初稿,拟于10月底上报。
3.推进《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实施有关工作。牵头会同六部门制定下发《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做好<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贯彻实施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并开展相关培训工作。
4.指导福建省招标投标协会开展工作。指导协会编发协会会刊、部署工作要点,督促协会围绕规范市场秩序,健全各项自律性管理制度,制订并组织实施行业职业道德准则,大力推动行业诚信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