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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招投标法》 全市三年节省资金16亿

时间:2015年04月20日点击:


2015-04-20

    本报讯(记者周月阳)近日,记者从市人大关于《招标投标法》贯彻执行情况执法检查会上获悉,2012年至2014年,我市共有1331个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开展了招投标工作,工程建设总投资137亿元,中标价格121亿元,节省资金16亿元,节资率为11.68%。

    《招标投标法》自施行以来,我市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增强了全社会对《招标投标法》的认知和贯彻程度;各区县建立了综合监管机构,健全联系会议、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促进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在机制改革方面,我市不断增强依法招标的透明度,建立规范的招投标服务平台,2012年12月实现了管办分离,组建“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3年7月正式建立市县联网运行的电子化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从制度上建立公开有序的招投标市场环境。

    为优化高效程序,我市大力推进电子招投标,目前已编制运行建设工程、政府采购等各类电子招投标标准文件范本19个,完成11个建设工程范本3次,8个政府采购范本4次升级完善。为严格规范执法,2012年至2014年,我市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招投标投诉64件,仅1件提起了行政复议,全市依法处理的违规行为案件17起,罚没金额731.48万元;上报省评标专家委员会办公室依法对5名评标专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暂停其评标资格一年。

    据统计,全市共有2657个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开展了比选活动,其中代理机构比选931个,工程施工比选1726个,工程比选建设总投资18亿元,中标价格16亿元,节省资金2亿元,节资率为11.11%。



    来源:宜宾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