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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列入异常名录企业将不具投标权

时间:2015年07月13日点击:


2015-07-13

中国江苏网7月10日讯  7月7日至9日,润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辖区内未按规定报送年报的1573户企业、50户农业专业合作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

昨天下午,某零售企业负责人向润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将该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是该企业未及时报送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从而在工程招投标中受限,直接影响其日常经营活动。该企业负责人表示,他们当天下午就将参加工程招投标,却被告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不具备投标权。

针对该企业的情况,润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作出解释说明:移出经营异常名录需要初审、核审,因而不能帮助企业在当天完成移出手续。同时,经营异常名录的信用记录会伴随企业终生,并不会随着移出程序的完成而消失。

润州区市监局监管科科长吴华昆表示,经营异常名录是强化企业信用约束的重要手段,也是未来市场监管的有力抓手。企业应当严肃对待、认真维护自己的信用记录,加强诚信自律,以免成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反面教材。(吕菁 范海罡)

 

来源:中国江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