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招投标 惠州不定期检查公共资源进场交易情况
惠州公共资源交易遵循项目“应进尽进”原则,但有个别单位可能存在将项目拆分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规避进场交易的现象,为此,惠州要求各市直相关单位全面自查,防止这类现象发生。15日,记者从市发改局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了解到,各市直单位应对照相关规定开展一次全面自查,主要针对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招投标、产权交易、土地交易是否按规定进入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等,自觉纠正存在的问题。
据介绍,根据2014年12月起施行的《惠州 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规定》和《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惠州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实行目录管理,凡列入管理目录的公共资源项目应当进入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进行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项目拆分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规避进场交易。为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管理,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 室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该通知要求,各单位要制定本单位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方 案,细化工作流程,安排专人负责。要建立与市交易中心密切协调机制,完善进场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时效。同时,各单位要进行自查自纠,开展一次全面自查,主 要针对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产权交易、土地交易是否按规定进入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等,自觉纠正存在的问题。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盖单位公章,于8月 25日前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邮箱:hzfggjb@163.com,PDF格式)。
根据通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对公共资源进场交易情况开展不定期检查,督促交易项目“应进尽进”,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典型问题、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予以通报。
此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还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应进尽进、公平合理”的原则,结合实际和需要,对交易种类和项目范围不断调整拓宽,及时修订《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目录》并公布,坚持按章办事,推动公共资源项目进场管理动态化、常态化。
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