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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陕县张湾乡政府采暖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15年10月09日点击:


2015-10-09

 

 

    “陕县张湾乡政府采暖工程”,招标人为“陕县张湾乡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LHSSG2015-062

二、项目名称:陕县张湾乡政府采暖工程

三、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陕县张湾乡政府。

2、建设内容:主楼72间、副楼69间暖气安装,调试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全部内容。

五、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六、计划工期:30 日历天。

七、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八、报名资格要求:

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3、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二级建筑师须提供继续教育证(若有))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由投标单位自行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的证明;

4、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注:资格审查表留存原件,其他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3套(复印件按以上顺序整理并加盖企业公章、A4规格)。

十、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8 日至2015年10月1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持上述证照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到陕县新华书店办公楼212室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十一、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投标单位须提交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至以下账户(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并到招标代理公司更换正式财务收据(此收据为提交和退保证金的唯一有效凭证),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谈判保证金或未换取保证金收据的投标企业视为放弃投标:

单  位: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郑州经三南路支行

账  户:4110 6190 0018 1503 05923

十二、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十三、其他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十四、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同时发布。

十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县张湾乡人民政府

地  址:陕县张湾乡境内

联系人:裴先生

联系电话:0398-3612224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县新华书店办公楼212室

联系人(电话): 孙女士  0398-3837050

                陕县张湾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