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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赤峰市敖汉旗玛尼罕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时间:2015年10月12日点击:


2015-10-12

1.招标条件: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敖汉旗玛尼罕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批准实施,批准文号分别为“内政字﹝2014﹞206号”、“内国土资字﹝2012﹞549号”,招标人为敖汉旗玛尼罕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及计划投资额:

第一标段:

工程名称:敖汉旗玛尼罕乡昌盛烟花厂(二期增减挂钩项目)、湘联烟花厂(二期增减挂钩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建设规模:总建设规模13.4386公顷,其中昌盛烟花厂(地块编号MNHX-CJ-04),复垦方向为旱地,建设规模5.6528公顷;湘联烟花厂(地块编号MNHX-CJ-08),复垦方向为林地,建设规模7.7858公顷;

计划投资额:50.48万元;

第二标段:

工程名称: 敖汉旗玛尼罕乡五十家子村小五家(一期增减挂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建设规模:玛尼罕乡五十家子村小五家(地块编号MNHX-CJ-11),复垦方向为旱地,建设规模18.4533 公顷;

计划投资额:64.24万元;

2.2 建设地点:玛尼罕乡原昌盛烟花厂、湘联烟花厂、五十家子村小五家;

2.3 招标范围:土地平整、建筑物拆除、垃圾外运、土地翻耕、废石回填、客土回填、林木栽植等工程施工;

2.4 工 期:2015年12月31日前完工;

2.5 质 量:合 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

3.2具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 工丙级及以上资质等中的任一资质证书;

内蒙古自治区外的建筑施工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必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外进建筑企业备案证书”,区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企业须提供甲级资质,方可参加投标;

3.3两年内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记录,且未受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处罚;

3.4财务状况良好,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注:⑴施工单位在承担本项目施工期间,项目经理及工程主要人员注册证书原件在敖汉旗国土资源局留存,作为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及工程主 要人员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如中标单位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发现同时在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经调查核实后,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 保证金;

⑵如投标人参与两个标段的投标,原则上要求按照不同的标段配备不同的项目经理及工程主要人员。投标人的同一套项目班子成员可对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一套项目班子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⑶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⑷施工占地协调由中标企业与当地政府、村委会自行解决。

4.以下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1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4.2由项目经理携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4.3内蒙古自治区外的施工企业须到赤峰市住建委办理备案手续后方可报名,备案所需材料详见内蒙古建设网http://www.nmgjsw.gov.cn

4.4提交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赤峰市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

4.5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并携带第四项1—4款中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外的全部资料,同时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必须到场。

5、投标报名受理时间及地点:

5.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2日至2015年10月16日,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报名有效期内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5.2报名地点: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中段巴林石大厦北门七楼7007室。

6、资格审核:

6.1请携带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公路工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资质投标企业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如没有相应岗位证书可用相关专业职称证书代替)岗位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安全员C类考核合格证。在报名合格后进行投标资格复核;

6.2资格复核时间:2015年10月12日至2015年10月16日,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

6.3复核地点: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中段巴林石大厦北门七楼7007室。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凡报名通过上述资格审核的,请于2015年10月17日至2015年10月21日(周六、周日正常受理),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在赤峰远建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7.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6日9时00分,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10、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招 标 人:敖汉旗玛尼罕乡人民政府

地 址:赤峰市敖汉旗玛尼罕乡

联 系 人:胥 礼

电 话:13848898042

 

招标代理机构:赤峰远建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中段巴林石大厦五楼7007室

联 系 人:王 晶

电 话:0476-8288990  (0)1580486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