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快讯 >> 行业新闻

行业新闻

新宁阳光招标惠农项目实现零投诉举报

时间:2015年10月23日点击:


2015-10-23


  红网新宁站10月22日讯(分站记者 杨坚 郑远琼)10月22日,记者从新宁县农村工作部门解到,新宁已全面完成了飞仙桥乡匡家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没有收到任何投诉和举报。

  新宁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辖飞仙桥乡金木、匡家桥、长胜、五福庙、东门头、双罗、飞仙桥等村,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1.12万亩,整个项目招标资金1273万元,划分为11个标段,共70家单位参与竞标,其中湘西、常德、益阳、永州等多家外地建设单位也纷纷参与投标。在招标前期和招标过程中,新宁结合以往项目招标情况,严格把好组织领导、招标方案制定、招标信息发布、评审专家四个关口。在项目招标准备阶段,县委常委、副县长杨文国多次组织县人大、县政协、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专题召开协调会议,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听取职能部门意见;招标方案由县农综办拿出初稿,在县协调会议上研究通过后,再报市农业综合开发主管部门和县招标办双重审核并备案,防止出现为特定对象量身定制招标文件的现象;招标信息都是按要求及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公开发布,实现招标信息透明化,防止少数人控制招标信息;评审专家的抽取,由县招标办等部门监督,招标代理公司在开标会现场从专家库中以抽签形式随机抽取,当场电话通知评审专家参加评审。

  针对招投标市场中围标、串标、挂靠这一顽症,新宁县多管齐下,打出系列“组合拳”:整个项目招投标都全权委托招标代理公司进行,招标代理公司的选定,首先由市农业综合开发主管部门综合评定选取四家列入候选,然后再通过政府采购确定其中一家作为正式招标代理公司;对投标文件拟推荐现场负责人的身份进行严格的认定,原则上要求是法人,不是法人的必须持有法人开具的委托书,投标文件中的现场负责人与法人委托人不一致的一律作废标处理。在招标文件中还设置了签约后更换现场负责人的经济处罚条款,防止投标时冒名顶替和中标后移花接木、转包卖标;加强对相关经费的管理。明确要求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打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工程款结算都是由县农综办打款到投标公司账户,拒绝一切个人账户来往;实行随机确定投标标段办法。投标人报名时不明确到具体标段,在开标会现场抽签确定具体标段,有力铲除围标串标的滋生土壤。

  新宁还从招投标主体抓起,对项目整个招投标过程中的各种行为进行规范:规范资格审查办法。报名资格事先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资格审查采取县农综办和招标代理公司双重审查法;规范评标行为。设立专门的评标室,评标过程中,评审专家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全部收缴统一管理,规定评标专家在评标时不得与投标人和外界有任何联系;是规范开标过程。对飞仙桥乡匡家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开标会进行全程录像,从上交投标书截止时间开始,到评标开标,直到开标会结束,每一个步骤做到留声留影,确保万无一失。

    来源: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