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精简政府投资小型工程项目发包流程
2015-11-10 为精简政府投资小型工程承发包交易流程,减少因直接发包而造成小型项目虚高造价、指定发包、弱化竞争等情况的发生,根据有关规定,结合该县实际,泗阳县将原有低于招标限额的小型工程项目,由直接发包方式调整为公开发布交易公告,随机抽签(摇号)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中标人)的简易发包模式,这种简便的发包过程节约了发包过程中各环节发生的交易成本。
一、简易发包适用范围。
该县对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以及国有资金控股或者占主导地位投资,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工程施工技术管理方案的选择性较小,且工程质量、工期、成本受施工技术管理方案影响较小,工程管理要求简单,投资总额在200万元以下(含200万元)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园林绿化、装饰装修等工程项目。
二、简易发包遵循原则。
小型工程遵循“明标明投、公开发布、资格后审、随机确定”的原则,在符合招标公告资格条件的报名人中,通过随机抽签(摇号)确定承包人。
三、简易发包操作流程。
(一)确定造价。小型工程发包前,各建设单位可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合理编制招标文件,合理设置承包商资格条件,合理编制工程量清单和预算价,适当下浮5%-15%后作为招标发包价。
(二)投标准备。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公告约定的要求,携带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资料,按时到达指定的抽签(摇号)地点,并交纳项目投标保证金。
(三)中标确认。抽签(摇号)前,投标人应当随机抽出代表本单位代号的签条或号球,并签名确认。若投标人拒绝签名确认的,应当认定其为自动放弃抽签(摇号)。确认后,发包人现场宣读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和代号。抽签(摇号)时,按顺序抽(摇)出前3名。由发包人负责做好过程记录工作。发包人当场宣布抽签(摇号)结果,排序第一的投标人应当被确定为中标人。各抽签(摇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现场监督人员和发包人在抽签(摇号)记录表等表格中签字。排名第一的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放弃中标,发包人应当依次递进选择符合条件的中标人。报名人在抽签(摇号)过程中离开抽签(摇号)现场的,视作自动放弃摇号,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简易发包模式优势。
实施简易发包模式,具有以下优势:
(一)避免指定承包。可以有效减少项目业主因直接发包而将项目指定给“意中人”情况。
(二)预防招标失败。公告发布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无需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成本几乎为零,这样,不仅增加了投标人的投标兴趣,增强了项目有序竞争,提高了发包效率,也最大限度地避免了因投标人不足而导致屡屡发生招标失败情况。
(三)防止恶意竞争。由于项目发包价系确定抽签(摇号)前由项目业主及其委托的造价编制机构在规定的下浮幅度内科学确定的,此举不仅保证承包人的合理利润空间,也预防了因投标人的恶意竞争而出现劣质工程。
(四)遏制违法违纪。由于投标人数量的增多,大大增加了串标围标成本,为预防和遏制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营造良性竞争的市场环境提供有利条件和有力支持,这一举措受到各方交易主体的充分认可。
来源:泗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田 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