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科学压缩评标自由裁量空间
时间:2015年12月18日点击:次
2015-12-18
为有效控制评标自由裁量权,压缩人为操控评标空间,保证评标结果更趋公正,泗阳县取消对投标报价以外的商务和技术因素由专家进行评审打分的做法,具体如下。
一、设定施工方案重要因素。
该县将原有的综合评估法调整为合格制评审。也就是建设单位会同招标代理机构依据项目特点、设计要求、质量标准等情况,在招标文件中给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重要因素,如将技术要求、资源投入、关键工艺、项目工期等列入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无需评标专家在评标环节再行予评审。
二、推行标的合格评审制度。
潜在投标人只要符合相应资格条件,参与项目投标,认可给定的施工方案要求,即可确定为合格投标人。投标人依据自身实力,进行自主报价。最终,项目业主按报价由低至高,选三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即可确定为中标人。通过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评审调整为合格制评审,减少了评标专家对施工方案评审的人为影响因素,保证了评标结果的公正性。
三、配套报价风险约束机制。
为避免采用上述方法确定投标人,可能会出现低价抢标,高价索赔情况的发生,该县研究相应配套措施,建立风险责任约束机制,倒逼投标人根据自身实力,报出名符其实且具有竞争力的投标价。要求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除缴纳约定的履约保证金,还需缴纳招标控制价与中标价的差额信用保证金。在项目实施70%以上时,中标人因资金不足,可申请提取信用保证金用于项目建设,确保项目顺利推进,以避免烂尾、半拉项目的出现。
通过对招标文件的适时调整,科学压缩了评标自由裁量空间,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等情况大为减少,质疑、投诉案件实现零的目标。
来源:泗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田 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