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锋区发展和改革局“招标备案承诺”强化招投标监管
时间:2016年07月27日点击:次
前锋区发展和改革局“招标备案承诺”强化招投标监管
2016-07-27
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设置障碍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近日,前锋区发展改革局大胆探索,实行招标备案承诺制,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备案时签订《承若书》,进一步制约规范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权限。
承诺编制的招标文件符合《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使用标准文件进一步要求(2008年版》规定要求,使用文本为中省市规定的标准示范性文本,对示范文本实质性条款,保证不加修改的引用,对可补充、修改条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不设置不合理的歧视性规定,不故意提高招标资格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保证如存在违法违纪招标行为,自愿按照招投标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承担一切责任。(杨淇)
来源:广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