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要求省直单位加快政采预算执行
时间:2016年08月01日点击:次
山东要求省直单位加快政采预算执行
2016-08-01
本报讯 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近日印发通知,要求省直各部门、各采购代理机构加快政府采购预算执行。
通知指出,2015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监察发现,部门预算单位存在建议书上报不及时、采购合同签订慢等问题,违反了相关规定,严重影响预算执行进度。为落实审计整改问题,提升政府采购效率,各预算单位务于2016年7月31日前完成全部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建议书备案工作,逾期未备案的,将由“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自动提交确认并将备案情况反馈各主管部门。年终追加政府采购预算,也请于追加后3个月内执行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鲁财)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