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清理规范后的招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公布
时间:2017年04月25日点击:次
浙江省清理规范后的招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公布
2017-04-25
经省政府同意,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法制办发布了《浙江省各市、县(市、区)现行有效的招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目录》收录了11个设区市共计135个规范性文件。2016年以来,根据国务院的要求,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牵引,省发展改革委与省法制办密切配合,强力推进全省招投标规定清理,取得明显成效,全省招投标规范性文件从1432件,精简为135件,精简率达90.6%。今后,各市、县(市、区)不在《目录》内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作为招投标监管依据。各市、县(市、区)新出台的招投标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在生效实施前,须报省发展改革委,按规定纳入目录后,向社会公布。并要求各市、县(市、区)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地区清理和规范招投标有关规定的长效机制,组织做好长效机制的实施工作。
来源:浙江省发改委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