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不容有“猫腻”
时间:2017年05月02日点击:次
招投标不容有“猫腻”
2017-05-02
江西省赣州一招标人员被曝收红包 县纪委已介入调查(5月1日 新华网)
所谓“猫腻”,老北京土话,指事情的马脚、漏洞,不合常理的方面。
招投标工作,虽然不起眼,但其重要性非同小可。一般来说,招投标原意为商品交易行为,是交易过程的两个方面,现凡达到一定金额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都必须采取招标投标行动,否则一律视为暗箱操作,“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其中必有“猫腻”。
回到文中,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当地微信公众号“会昌微生活”,曝出会昌县招标中心工作人员在招投标过程中当场受贿视频,有图或许有真相,特别是有人在“主任室”门口揭露有人行贿,竟然没有得到回应,这“猫腻”大得去了,当地纪检监察部门,的确应好好查一查,对社会关注有个交代。
说真的,在招投标工作进程中,如果有招投标人员对利益相关企业“歪个嘴”“点个水”“跑个风”“漏个气”,必定会使招投标工作质量甚至工程质量、采购产品质量大打折扣,特别是损害了招投标的公平公正性,降低了政府的公信力,其社会危害性很大、后果很严重。
招投标工作不出现猫腻最好,万一出现问题,受损失的还是归根到底还是财政资金和群众利益,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招投标工作中如果出现的弄虚作假都是违纪违法行为,都不可饶恕,特别是当众出现收受企业方红包,这招投标毫无公平公正性可言,更应该一查到底。
防范招投标过程中的“猫腻”,须多管齐下,一是要强化制度执行,注重招投标工作流程运行,确保招投标管理制度的执行力;二是纪检监察部门要在招投标过程中,加派人手,防范企业行贿;三是要监控招投标工作人员的手机和日常生活,避免权力“走私”;四是加大查处力度,严查重罚,让从事招投标人员不敢在工程项目招投标中乱作为。(本网评论员:杜才云)
来源: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