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行业一周要闻(4月24日—4月28日)
招标采购行业一周要闻(4月24日—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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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破解PPP“落地难”主抓三件事
近日,国家发改委举行4月份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新上任的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主任兼新闻发言人严鹏程在会议中介绍了2017年一季度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工程包最新进展情况,并回应了记者就PPP“落地难”的提问。
1.回应PPP“落地难”
严鹏程表示,2014年以来,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多措并举,大力推广PPP模式,取得积极进展。从实施情况看,政府、企业、中介机构等都有一个学习和熟悉的过程,政府遴选适用PPP模式的投资项目、通过招投标等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也需要一个工作周期,这在客观上造成前期PPP项目落地较慢的印象。
随着适应期逐渐过去,各方面实操水平不断提升,2016年下半年以来,PPP项目落地速度明显加快。据市场机构统计,截至2017年3月底,已公布社会资本方中标人的PPP项目达到2579个,其中约52%是在2016年7月以来落地的。“当然,我们也看到,PPP项目落地还受到一些因素的制约。比如,基层政府PPP项目操作能力不足、合格社会资本方较为缺乏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努力加以解决。”严鹏程表示。
此外,严鹏程介绍道,关于社会资本进入PPP难问题,经过深入调研分析,实际情况与大家的印象有一些出入。据有关研究机构统计,民营企业2016年共有724个项目单独或者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中标,占总落地项目数量的51%。与国有企业相比,民营企业在中标的PPP项目个数上具有优势,但民营企业的投资规模占比相对较小,主要是投资规模在10亿元以下的小型PPP项目,投资规模大、回收期长的高速公路、轨道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参与较少。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有两方面:一是民营企业资金实力相对较弱,参与投资规模大的PPP项目时容易受约束;二是PPP项目多为传统基础设施项目,以往民营企业参与这类项目不多,无论管理、技术、运营等相关经验和能力都有所欠缺。但是,这种局面也正在发生积极的变化,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参与PPP项目,涌现出一批民营公司代表。
今后,国家发改委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主动施策,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积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狠抓PPP项目落地见效。重点抓好三件事:一是抓示范。继续做好市政工程领域和辽宁等重点地区PPP创新工作,实施一批高质量的PPP项目,尽快形成示范效应。二是抓PPP项目证券化。去年我们和证监会联合出台了相关文件,将进一步加强与证监会协作,持续推进PPP项目证券化。三是抓实务操作培训。针对基层部门PPP实操能力普遍不足的问题,加强政策和实务操作培训,尽快推出一批具有参考价值和示范效应的PPP项目案例,供各方在推广PPP模式时学习借鉴。
2.重大工程包数目增至13个
一季度,国家发改委委共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56个,涉及总投资2409亿元。这些项目主要集中在水利、能源、交通等领域。
水利领域,共审批核准9个项目,总投资998亿元。比如,安徽省巢湖环湖防洪治理工程。实施该项目有利于提高巢湖防洪能力,防止水土流失,保障沿岸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能源领域,共审批核准15个项目,总投资739亿元。比如,藏中和昌都电网联网工程,加上已建成的昌都与四川联网工程,将形成西藏电网500千伏网架,有效解决藏中缺电问题。又比如,西气东输三线闽粤支干线工程,将联通福建和广东管网,进一步增加全国主干供气网络节点,提升我国天然气管道的网络化程度和供应调配灵活性,促进供气安全。
交通领域,共审批核准9个项目,总投资414亿元。比如,北京新机场南航和东航基地项目,有利于完善北京新机场功能设施,增强我国航空公司市场竞争力,满足北京区域航空运输需求。又比如,津石高速公路工程,对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改善区域交通条件,促进环渤海经济区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
重大工程包方面,严鹏程表示:“此前我们一直是12个重大工程包,包括粮食水利、交通运输、健康养老服务、城市轨道交通等。今年2月,我们又增补了一个工程包,即旅游休闲重大工程包,重大工程包数目达到了13个。”实施这个旅游休闲重大工程包,主要目的是,补齐旅游业发展短板、提升旅游业发展质量和水平。重点内容是,实施8大工程,即旅游公共服务保障工程、重点景区建设工程、旅游扶贫工程、红色旅游发展工程、贫困户乡村旅游“三改一整”工程、新兴旅游业态培育工程、旅游创业创新工程和绿色旅游引导工程等。预期目标是,通过实施这个为期5年的工程包,全国旅游直接投资年均增长20%,旅游消费总额达到7万亿,旅游业对国民经济增长的综合贡献超过10%,旅游就业总量达到5000万人,旅游业就业对社会就业贡献率超过10%,每年约200万贫困人口通过发展旅游实现精准脱贫。
NO.2
雄安新区规划设计将向全球招标
雄安新区计划将30平方公里启动区的控制性详规和城市设计,面向全球招标,开展设计竞赛和方案征集。随着全球招标的开展和规划的出台,雄安的全貌将会更加清晰,其中真正有价值的机遇也会浮现。
4月26日下午,河北雄安新区举行自成立以来的首场新闻发布会。河北雄安新区临时党委委员、筹备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牛景峰在发布会上表示,雄安新区计划将30平方公里启动区的控制性详规和城市设计,面向全球招标,开展设计竞赛和方案征集。
牛景峰表示,从去年6月开始,当地就依法开展专项整治,对新区的规划、土地、户籍、不动产交易和项目建设进行了内部严格管理。今年4月1日后实施了更为严格的全面公开管控,周边11个县(市、区)也同步采取了管控措施,经受住了炒房、落户、炒车等多重考验,新区范围内没有出现未建先乱、抢栽抢种等现象。
牛景峰称,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将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把每一寸土地都规划得清清楚楚后再开工建设”。河北省委、省政府明确了树牢大历史观、精准把握定位、聚焦服务疏解、彰显工匠精神等规划编制方向,明确提出了“1+N”规划体系。
目前,雄安新区正按照中央部署和河北省委要求,组织一流机构、一流人才、精心抓好各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同时,计划将30平方公里启动区的控制性详规和城市设计,面向全球招标,开展设计竞赛和方案征集。
新区起步区涉及57个村。新区临时党委、筹委会班子成员深入乡村调研和走访,及时掌握群众思想动态和实际困难,抽调了1560名干部驻村开展工作。起步区57个村由县级干部分包,三县557个村实现了驻村工作组全覆盖。
牛景峰称,河北省成立了新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实行书记、省长双组长制。对近期需要抓好的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明确责任分工,有关单位正在按照任务分工抓紧落实,形成了参与支持新区建设的强大合力。省委组建了新区临时党委、筹委会,目前已接管雄县、容城、安新三县人事、党务、社会稳定等工作,开始行使规划、建设、国土等管理事权。
接下来,雄安新区将继续加强房产管控、加快规划编制进度、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NO.3
国家铁路局印发《铁路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及评标专家管理办法》
近日,国家铁路局印发修订后的《铁路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及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新办法自2017年6月1日起实施。
近几年,国家整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推行电子招标投标工作的力度不断加大,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为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的管理,规范评标专家的评标活动,提高评标工作质量,维护公平公正的建设市场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铁路政企分开改革实际,国家铁路局组织对原铁道部制定的《铁路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及评标专家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办法,一是明确了国家铁路局、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国家铁路局工程质量监督中心对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的监督、管理职责分工。二是优化专家库组成结构,将专家库划分为全国库、区域库、应急库三级,以适应不同招标项目的需求。三是结合当前实际和电子评标需要,对专家资格条件补充了有关要求。四是新增专家抽取时间和专家专业抽取顺序方面的内容。五是建立招标人对专家评审行为的评价制度。六是建立了专家动态考核制度。七是建立铁路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管理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专家库管理。八是明确评标专家的劳务、食宿、交通费用的承担单位及参考标准。
NO.4
广东:出台专家考评办法17种情形认定为履职负面行为
接受邀请后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评标评审活动,且未及时告知专家抽取申请人的,通报批评;个人评标评审意见严重偏离评标原则,导致评标评审结果不合理的,取消评标评审专家资格,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入库;向他人透露与评标评审有关的实质性消息的,给予永久性除名。
近日,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广东省发改委)联合该省财政厅、经信委等十余个部门制定印发《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考评暂行办法》(粤发改公资办[2017]5号)(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该省专家行为记录、专家考评、监督管理等要求,通过“专家履职负面行为记录表”与“专家年度考评表”提升监管效果,规范专家行为。
1.十七种情形面临3种处理措施
《办法》规定了专家履职负面行为,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对存在履职负面行为的专家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解聘、永久性除名和移交司法机关等处理措施。
专家如存在以下3种情形之一,将被通报批评:迟到、工作态度不认真或在评标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评审工作整体进展;不能客观公正履行职责,个人评标评审意见偏离评标评审原则;接受邀请后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评标评审活动,且未及时告知专家抽取申请人。
《办法》明确,如果评审专家有以下8种情形之一,将被取消评标与评审资格,并被解聘,在两年内不能重新申请入库。具体包括:考核评价、继续教育不合格;个人评标评审意见严重偏离评标原则,导致评标评审结果不合理;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方式提出的倾向性或者排斥性要求;依法应当提出否决意见但未提出;在评标评审过程中向招标人、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等提出无理要求,或拒不接受合理的解释和提醒;隐瞒个人情况,不主动执行回避制度;因身体健康等个人原因暂不适宜担任评标评审专家;被通报批评累计2次以上。
《办法》对评标评审专家负面行为的第三种处理措施是永久除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重违反职业操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以谋取私利;向他人透露与评标评审有关的实质性消息;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宴请或者其他好处;被处以解聘后重新入库,再次出现违规行为;对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调查取证工作不予协助配合;其他被认定有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专家存在这6种情形之一的,将面临严厉处罚。
2.年度考评专家共6项内容
《办法》规定,广东省专家库日常维护管理机构需要在下一年度的前90天内完成专家年度考评,年度考评由省专家库日常维护管理机构组织填报《专家年度考评表》,并上报有关省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认定。
年度考评包括6项内容:一是专家遵守法律法规、评标评审纪律和职业道德情况;二是评标评审时的履职情况;三是评标评审资格复查;四是服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监督管理的情况;五是是否存在有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情况;六是接受培训和继续教育等相关情况。
如果专家存在三种情形之一的,年度考评结果将被认定为不合格,具体包括不参与培训和继续教育,或参加培训和继续教育考核不通过的;资格复查不通过的及其他被认定有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年度考评结果不合格的专家,或被发出提醒通知的专家,其考评情况在省专家库信息管理系统和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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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修订草案):以不正当竞争手段参加投标的中标无效
近日,《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修订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5月20日前,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兰州市中央广场1号,甘肃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经济法规处。邮政编码:730030。信封上注明“立法征求意见”字样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zb605@163.com,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条例》(修订草案)明确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制定限制性条件阻碍或者排斥其他地区、其他系统投标人进入本地区、本系统市场;不得以获得本地区、本系统奖项作为评标加分或者中标条件;不得要挟、暗示投标人在中标后分包部分工程给特定的承包商、供货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条例》(修订草案)指出,以不正当竞争手段参加投标的,中标无效,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违法行为参与单位处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条例》(修订草案)强调,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并处3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有所列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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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程咨询协会:关于印发PPP项目咨询服务收费参考(试行)的通知
广东省工程咨询协会组织多家工程咨询单位共同参与编制《PPP项目咨询服务收费参考(试行)》(以下简称《参考(试行)》),并于去年12月28日面向协会会员及有关单位发布。广东省率先发布了PPP项目咨询服务的收费参考标准,这对全国范围内规范PPP咨询服务收费、避免恶性竞争起到了一定的引领作用。
该《参考(试行)》发布以来,有效地防范了开展PPP项目咨询业务过程可能会出现恶意竞争、盲目报价、超低价中标等现象,进一步规范了PPP项目咨询服务机构竞争行为,为提供更加专业、更加全面的PPP项目咨询服务营造了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有利于促进工程项目咨询行业的良性发展。
该《参考(试行)》中对PPP项目咨询服务内容、咨询服务收费依据、项目及标准、费用计算方法与调整系数、特殊情况约定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较为清晰地为工程咨询单位开展PPP业务咨询指明了方向,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来源: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