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市临淄区探索政府投资项目监督
时间:2013年05月28日点击:次
2013-05-28
5月8日,一场特殊的“约谈会”在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纪委、监察局会议室举行,临淄区公路养护及安保工程项目的中标单位,正在接受区纪委、监察局及区招投标中心等单位的联合约谈。这是临淄区纪委、监察局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的一项探索。
今年以来,在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实行全程监督的基础上,该区实行“标后约谈”制度,对中标单位进行履约监管。即在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单位确定后,区纪委、监察局及区招投标中心等共同对承担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进行约谈,要求中标企业严格执行合同约定,不得将工程转包、分包,并从项目实施计划、工期质量和项目班子人员管理等8个方面作出承诺,配合相关部门监督检查。
中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还要签订《预中标单位约谈履约承诺书》,对约谈内容作出书面承诺,并列入施工合同条款。对无故不参加约谈的中标企业,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机会;对于违反约谈履约承诺相关条款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自实行约谈制度以来,该区共对13宗招投标项目的中标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项目涉及总金额700余万元。(邢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