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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日照市“三公开”提升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水平

时间:2013年05月29日点击:
                                                2013-05-29


    近年来,山东省日照市在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中,本着“公开、公平、公正与诚实信用”的原则,着力创新,不断探索,大力推行电子化招投标监管系统建设,确保招投标全过程运作高效、规范、便民、廉洁,受到招投标各方主体的一致好评。 
    一是信息公开。坚持信息发布范围最大化,做到所有交易项目的招标公告、中标公示均在日照招投标信息网和服务大厅LED显示屏上及时发布。同时依据相关规定与日照建设信息网、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信息网、日照市政务网等政府网站及行业网站同步在线发布。本着“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将所有信息及时发布,公开率达到100%,随时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过程公开。以科技为依托,构建网上报名系统、评标专家抽取系统、网上投标开标系统、开评标实时监控系统和招标投标电子化系统“五大系统”。通过网上招投标监管平台,对招标投标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和关键节点实行即时、全程和自动监控,形成“一网运行”模式,从招标人(招标代理)提交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到投标人报名、招标文件下载,全部实现网络操作、网上审核和网上监督,提高了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 
    三是信用公开。实行多部门合作联动,构建上下互动、横向互通的监管机制。由纪检监察部门与相关职能部门合作,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记入企业不良行为档案,在日照招投标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对企业入库的基本信息、业绩、获奖、信用等情况,均在日照招投标信息网进行公示,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提高企业的诚信自律意识。(山东省日照市纪委 李树勋 郑爱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