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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实施政府投资重点工程综合监督组制度

时间:2013年07月02日点击:
                                                       2013-07-02

 
    7月1日,作为全国九大交通枢纽之一的杭州火车东站枢纽将正式启用。 
    
    陈金友,浙江省杭州市城东新城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这段时间在东站枢纽项目工地上,他一直跟随三个戴安全帽、挂检查证的工作人员忙着看图纸、跑现场,工地的大小角落都留下了他们的足迹。陈金友向笔者介绍:“他们都是杭州市重点工程综合监督组的干部,是市里派来对重点工程监督检查的‘特派员’,建设中有半点马虎都逃不出他们的火眼金睛。” 
    
    去年以来,杭州市针对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的实际,下大决心实施政府投资重点工程综合监督组制度,以切实加强对资金密集、权力集中的重点工程建设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监管。 
    
    变“分散监管”为“合力监管” 
    为实现工程项目稽查、工程效能监察、人员廉政监督、资金财务监管的触角前移,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的廉洁、高效、优质、安全,去年9月,杭州市出台《向政府投资重点工程项目派驻综合监督组的实施方案》,决定向政府投资重点工程项目派驻综合监督组。 
    综合监督组的项目主要是杭州市本级政府投资额在20亿元以上的重大工程项目。每个组承担督查任务的建设项目累计投资总额控制在100亿元左右;投资总额在100亿元以上的单个工程项目实行单独派驻。去年以来确定的首批10个综合监督组入驻16个重点工程,涉及项目投资总额达1730亿元。 
    为确保工作有效开展,杭州市有关部门赋予了综合监督组充分的监督职责权限。在工作职责方面,重点是监督项目建设单位全面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等政策法规情况,监督建设单位落实决策审批、招标投标、合同履行、工程变更、资金使用和拨付等内控管理制度情况,监督建设单位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和正确履职情况,以及监督项目审批、征地拆迁、工期进度等工作效能情况等。在工作权限方面,明确规定综合监督组成员有参加或列席涉及项目建设的会议、查阅和收集涉及项目建设的相关资料、组织对项目建设重点环节的检查、及时向派出机关报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督促建设单位抓好整改、配合相关部门调查涉及项目建设有关人员的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等权力。 
    杭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施彩华介绍说:“作为市委、市政府派出的综合监督组,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将原来的分散监管变为合力监管,整合监管资源,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 
    
    驻点办公实现“无缝监管” 
    “只有长期驻在工程现场,在项目实施一线开展监督,综合监督组才能发挥有效作用。”第一监督组组长、杭州市政府原副秘书长陆瑞芬告诉笔者,在火车东站指挥部项目现场的简易工棚内,第一监督组已经开展了九个月的驻点办公。 
    杭州市首批派驻综合监督组进驻各个项目现场以来,通过驻点的“流水线监察”方式,实现了对工程项目全过程的“无缝监管”。对此,杭州市租赁房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杨骥深有体会:“监督组参加了我们所有的决策工作,全程参与监督各类施工建设任务以及业主单位的整改情况,就好像总有一双眼睛紧盯着你。” 
    抓好建设项目实施,需要把握重点流程节点,“流水线监察”尤为必要。具体工作中,综合监督组紧扣项目招投标、工程变更、合同履约、资金拨付、决算审计五个关键点,重点抓好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做到招标内容事先把关、招标过程事中监督、招标结果事后跟踪;抓好工程变更监督管理,督促业主严格落实投资控制,严格施工变更签证管理,推行重大变更招标制;抓好合同履约监督管理,督促业主加强合同内容审查、备案管理、履约监管;抓好项目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督促业主算好基建账和运营账,建立健全工程内部审计制度,落实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加强资金拨付审核把关。 
    杭州国际博览中心项目采用新型的BT建设模式实施。2012年11月,第九监督组对某建设公司的工程变更联系单进行专题督查中发现,该公司沿用以往工程变更流程管理模式,一些变更联系单有监理、设计、建设等单位的核准但没有变更费用核准,与BT建设模式存在冲突,容易造成投资金额管理失控,存在较大廉政风险。在监督组的整改建议下,该公司专门进行调研论证,形成了符合工程项目实际的《工程设计变更流程》等5项制度。 
    在杭州市保障性住房工程综合监督组组长俞建国看来,“关键是加强建设过程的监督控制,不能等到发生了问题再来解决,那样损失很大,解决问题的难度也大,所以我们始终把精力用在过程控制上,通过我们的监督,让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不出现问题、少出问题。” 
    
    “分灶吃饭”保障监管权威 
    “监督组长期驻在工程现场,受到各相关单位‘关注’,务必规范监督行为,自觉遵守有关纪律规定,主动接受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的监督。” 2012年8月的派驻综合监督组培训会上,时任杭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罗悦明曾告诫监督组成员。 
    为使监督更具有独立性、客观性和权威性,派驻综合监督组明确为杭州市委、市政府派往项目的监督工作组,与驻在的项目建设单位没有行政隶属关系。综合监督组的派驻工作及成员的日常管理考核,由市监察局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派驻期间所需的必要工作经费由市财政列入预算,纳入结算中心结报管理。派驻期间,监督组成员的职级、待遇、组织、工资和人事等关系不变,由原所在单位负责保障。 
    为规范综合监督组工作纪律,杭州市还专门制定了《综合监督组工作手册》、《综合监督组工作制度》,要求综合监督组成员必须严格自觉遵守有关纪律规定,特别是遵守三个“不得”,即:不得接受项目建设单位或与项目有关的单位及人员的宴请、馈赠;不得以工作为名向项目建设单位或与项目有关的单位及人员提出额外要求;不得插手和干预被派驻项目建设单位的日常管理和生产经营活动。同时,要求监督组成员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和回避原则,不得泄露涉及项目建设的相关秘密。 
    监督者也要接受监督。综合监督组在各施工现场办公场所主动公开有关职责权限、纪律要求、联系方式等内容;实行“挂牌亮身份”开展各项工作;在施工建设现场醒目位置设立投诉箱,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一系列严明纪律的工作举措,受到了驻在单位和项目现场工作人员的认同,推动了综合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 (唐小辉 李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