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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市荔城区优化工程招投标管理

时间:2013年10月21日点击:
                                           2013-10-21


    国庆节前夕,莆田市荔城区象峰村片区改造安置项目勘察设计招投标,中标价仅为预算价的52.7%,工作时长缩短41.9%。这得益于该区施行的工程招投标新规。
    
    据介绍,荔城区发现,当工程项目施工出现问题,经常是相关单位不急着解决问题,却急着推卸责任,个别干部不敢担当,甚至请求区政府出具会议纪要,造成项目建设滞后。
    
    “有时确需小幅变更设计,但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互相‘踢皮球’。”不久前,在荔城区召开的工程招投标工作座谈会上,一名干部现场“投诉”。
    
    “按规定,投资3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招投标。”英龙社区居委会主任林闵玲接过话茬,“有些小项目总投资才四五万元,招投标前期费用就要五六千元,工程还没开工,资金就打了折扣。”
    
    荔城区纪委领导调研后提出,工程招投标要本着提高效益、保证质量、节约资金的原则,该捆绑的捆绑,该松绑的松绑。今年4月,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捆绑招投标、镇村小额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两项新规定开始施行。
    
    按新规,工程设计费估价10万元以上的大项目,实行勘察设计捆绑招标,施工中出现问题,由勘察、设计两方共同承担。工程建设估价10万元以下的项目,直接松绑放权给村居组织实施;工程估价10万-50万元的项目,授权镇街招投标。
    
    新规优化了工程招投标管理,实施以来,荔城区进入区行政发展服务中心交易的项目108个,交易总额4598万元,节约资金798.6万元;全区开展村级小额工程招投标活动192场,节约资金179.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