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快讯 >> 行业新闻

行业新闻

沈阳:新小区物业招投标须先交保证金 最高30万

时间:2013年03月07日点击:
                                        2013-03-07

    3月6日,记者从市房产局得到最新消息,今后新小区物业招投标,物业公司必须先交纳最高限额3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旧小区物业公司须补交保证金,否则不予续签服务合同和资质年检。一旦物业突然逃跑,3个月内,小区的保洁、保安等管理费用将从履约保证金中列支。超过3个月的,物业服务项目所需各项管理费用由全体业主自行负担。

  据了解,今后全市800余家物业公司参加新小区招投标时,必须先交履约保证金,具体标准是:一级、二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元的标准缴存;三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2元的标准缴存;暂定三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元的标准缴存。履约保证金最高限额:一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最高限额为20万元;二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最高限额为25万元;三级或者暂定三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最高限额为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