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茶陵县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颁布实施
时间:2014年01月24日点击:次
2014-01-24
近日,《茶陵县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经修订后颁布实施。2007年12月18日发布的《茶陵县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新《办法》共八章六十三条,吸收了近几年我国招投标法律法规新要求,融合了我县招投标工作成功实践经验,修订过程中征集到有关意见、建议30多条。新《办法》就招标规模范围、小额建设工程定点采购、监督管理方式、招标文件编制、工程结算、投标资质设定、标后联合监管、合同管理、遏制围标挂靠等内容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更符合我县的发展实际。
新《办法》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巩固我县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招投标交易平台,规范我县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招投标交易市场,促进我县招投标工作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