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快讯 >> 行业新闻

行业新闻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全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场交易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4年02月08日点击:
 
                                         2014-02-08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自我部印发《关于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指导意见》(水建管〔2012〕182号)以来,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场交易,2013年全国已有96.7%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和其他交易市场。水利项目招标投标进场交易,有力促进了招标投标阳光透明、公开公正,有效防范了廉政风险,保障了大规模水利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地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立及水利项目进场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全国已建立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市场18个,分别是天津、吉林、上海、浙江、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地)级249个,县(区)级1143个,北京市、西藏自治区及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未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已实现全部水利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市(地)224个(占全国地级行政区域数的64.4%),县(区)1780个(占全国县级行政区域数的58.2%);部分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市(地)30个(占8.6%),县(区)200个(占6.5%)。全部进入其他交易市场的市(地)78个,县(区)793个;部分进入其他交易市场的市(地)33个,县(区)188个。

  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场交易情况

  2013年,全国累计已进行招标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14941个,其中,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项目10929个,占73.2%;进入其他交易市场的项目3507个,占23.5%;未进入任何交易市场的项目505个,占3.3%。全国累计完成交易额1972.3亿元,其中,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交易额1363.6亿元,占69.1%;进入其他交易市场的交易额420.2亿元,占21.3%;未进入任何交易市场的交易额188.4亿元,占9.6%。

  2013年,黄河水利委员会、海河水利委员会2个流域机构,天津、上海、浙江、江西、湖北、海南、重庆、四川、云南、宁夏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厦门、青岛2个计划单列市全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淮河水利委员会、松辽河水利委员会2个流域机构,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福建、河南、广东、广西、贵州、西藏、陕西、甘肃、青海等14个省(自治区)及大连、宁波、深圳3个计划单列市全部水利项目招标投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或其他交易市场。

  北京等7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部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未进场交易,未进场项目和交易额分别为:北京(197个,112.96亿元)、河北(111个,11.85亿元)、山西(90个,43.67亿元,从11月起全部进场)、江苏(5个,0.63亿元,从7月起全部入场)、山东(2个,0.53亿元,从10月起全部入场)、湖南(35个,0.8亿元)、新疆(28个,8.23亿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7个,9.77亿元)。长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委员会、太湖流域管理局3个流域机构2013年无招标项目。

  三、进场交易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水利部党组高度重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场交易工作,陈雷部长、矫勇副部长多次作出批示并提出明确要求,我部多次召开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部署。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统一部署,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积极推进水利项目招标投标进场交易。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督促检查和信息通报机制。为做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场交易工作,确保“应进必进”,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组织领导,采取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积极加以推动,将加强招标投标监管和推进水利建设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交易作为2013年水利改革发展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检查的重要内容,同时建立了自下而上的信息报送和通报制度。

  二是注重建章立制,健全水利市场交易管理体系。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水利工程招标投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工作,纷纷将进场交易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稳步推进。结合水利建设市场实际制定规章制度,建立了符合本地区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交易实际的制度体系,全国约80%的省份制定出台了规范水利市场有关进场交易管理的规章制度。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各地在全力推进水利工程招标投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同时,按照职责分工加强行业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湖北省水利厅与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共同监督招投标活动,形成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结合的监管体制。宁夏所有招标活动实行行业监管部门与项目主管部门联合监督,避免行政监督的缺位。安徽省水利厅把招标投标管理与项目建设实施管理紧密结合,加强标后监管。青岛市采用电子语音抽取专家,进一步规范了评标专家抽取程序,增强了评标保密性。山东省专家系统具备异地抽取的功能,为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运用统一的水利专家库创造了条件。

  四是推动项目信息公开,加快诚信体系建设。各地高度重视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通过建立信息平台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应用,推动信息互联互通,维护水利建设市场秩序。全国除了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未建立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外,其他均建立了平台。重庆市实行中标候选人投标业绩公示制度,遏制弄虚作假行为。青岛市水利局建立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电子监察系统,全面公开重大水利项目招标投标、合同履约、施工管理、质量安全检查、资金管理、竣工验收等信息。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地要结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贯彻落实,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快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进一步加强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着力清除市场壁垒和地方保护,努力推进水利项目招标投标全部进场交易。要积极探索和推行电子招标投标、集中打捆招标,严格程序和行业监管。要继续按照《关于建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场交易月报制度的通知》(办建管〔2013〕23号)要求,做好进场交易情况统计报送工作。

  水利部办公厅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

  1.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立及进场情况统计表(截至2013年12月31日)

  2.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场交易情况统计表(截至201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