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快讯 >> 行业新闻

行业新闻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中成效显著

时间:2013年03月22日点击:
                                           2013-03-22


    3月12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召开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总结会上,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被表彰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先进单位,并作了大会经验交流发言。
    2009年9月以来,按照中央、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安排,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积极做好牵头工作,确保了治理实效。一是不断规范项目决策行为。代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起草出台了《关于解决当前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带有普遍性问题的实施意见》、《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责任追究办法》等,使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在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等方面上了一个新的台阶。2009年以来,共组织对宁夏回族自治区1613个项目进行了排查。针对项目排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有关单位认真汲取教训,采取积极措施,扎实进行整改。二是切实抓好招投标监管。在提请自治区政府研究通过《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12号令后),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了《自治区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自治区招标投标违法行为纪录公告》、《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制度,努力为招投标活动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加强对各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和各招标代理、代建单位人员培训,有效规范依法开展招投标的行为。对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标活动,均组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到场,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实施重点监督。三是加快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代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起草了《自治区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以政府13号令颁布实施,成为全国第一个以地方政府规章形式出台代建制管理办法的省份。之后又先后配套出台了《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实施细则》、《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委托代建合同(标准文本)》、《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费收取标准》等配套办法,形成了代建工作“1+3”完整的法规制度体系。宁夏回族自治区已实施代建项目205个,代建面积超过517万平方米,代建项目总投资额近200亿元,据初步估算,推行代建制以来共为政府节约财政资金约24亿多元。我区代建制工作在制度创新和实践中的探索,同时也得到中央扩大内需和治理工程领域突出问题检查组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稽察办的充分肯定。四是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专门下发了《关于重申工程建设和招标投标工作纪律的通知》,要求机关干部必须做到“四严格”,即,严格执行重大项目决策制度;严格执行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管理程序;严格实行专家评议论证、项目公示制度;严格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四不得”,即,不得干预、操纵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不得授意指定施工单位、工程材料、设备及生产厂家、供应商;不得要求中标单位改变中标项目内容;不得参加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吃请、游玩等活动。对违反规定的,不论有无谋取私利一律视为违纪。
    下一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好宁夏回族自治区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总结会议精神,努力推动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