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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

工程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招标是指各类土木工程、建筑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建设以及附带服务的工程招标。依据“招投标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新华招标拥有一批高素质的工程招标专业人员,提供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的工程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范围包括:

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

(一)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

(二)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

(三)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

(四)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

(五)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城市设施项目;

(六)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七)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

(一)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

(二)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

(三)体育、旅游等项目;

(四)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

(五)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

(六)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

(一)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

(三)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国家融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

(三)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

(四)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

(五)国家特许的融资项目。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

(一)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