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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金山区广播电视发射塔迁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时间:2013年03月22日点击:

    2013年中央国家机关限额内工程项目
定点施工企业采购项目(补充招标)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 2013年3月 22 日

项目名称: 2013年中央国家机关限额内工程项目定点施工企业(补充招标)

项目编号: GC-GG130103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就2013年中央国家机关限额内工程项目定点施工企业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补充招标),现邀请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本项目概况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对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其在京所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单项合同估算价在公开招标限额内,即建设项目立项批复投资额在200万元(不含)以下的建设工程项目(本招标文件中简称“限额内工程”,不包括需要通过其它方式另行实施的涉密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入围定点施工企业。本次招标属2012-2013年度中央国家机关限额内工程定点施工企业入围项目的补充招标,已入围企业不再报名参加。
    2、分包设置
    本次招标共分  11   包。
    第一包:房屋建筑工程项目;
    第二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项目;
    第三包:弱电工程(含建筑智能化工程和电子工程)项目;
    第四包:消防设施工程项目;
    第五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项目;
    第六包:市政公用工程项目;
    第七包: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
    第八包:供电工程(含电力工程和送变电工程)项目;
    第九包:建筑防水工程项目;
    第十包:抗震加固工程项目;
    第十一包:文物古建筑工程项目。
    每个投标企业凭企业资质证书中登记的主项资质报名相应包,如资质证书中有若干资质而又未明确主项资质的,投标企业只能选择其中一项资质(且仅限一项)报名相应的一个包,即一个企业只能报名参加一个包的投标。
    3、定点有效期
    本次招标属补充招标,定点有效期为:2013年12月31日。
    4、投标人应符合的条件
    4.1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但不包括外商独资企业法人和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
    4.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主项资质
    第一包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第二包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第三包为弱电工程(含建筑智能化工程和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第四包为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第五包为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第六包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第七包为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三级或以上资质;
    第八包为供电工程(含电力工程和送变电专业工程)三级或以上资质;
    第九包为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第十包为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注:投标人资质证书上特种专业承包范围须明确有结构补强专业);
    第十一包为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或以上资质。
    4.3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4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4.5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理投标,且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5、定点施工企业数量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企业,并按要求在指定时间递交相关资料原件经审核合格后,即为拟入围定点施工企业。             
    6、 报名时间地点
     2013年 3   月  25  日至2013年  4   月   12   日,上午8:30-11:30及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业务接待室(北京市西城区西安门大街22号大门口东侧)。所需要资料同第7条“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所要求提交或出示的资料,报名后现场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3年 3  月25 日至2013年  4月 12 日,9:00-11:00,13: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业务接待室(北京市西城区西安门大街22号大门口东侧)。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时(本招标文件免费),领取人必须提交或出示以下在有效期内的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名企业但未领取招标文件的视为企业自动放弃投标:
    (1)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提交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提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注册地在北京以外的投标人需出示《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
    (5)提交针对本项目招标文件领取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提交领取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截止时间
    2013年 4月 15   日—  16 日,上午9:00时至上午12:00,下午13:30至下午16:30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3年  4 月 16 日下午16:30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递交地点:  金台饭店(北京市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38号)                            。
    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请必须提交以下  6  项有效期内的材料原件: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安全生产许可证、备选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备选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员资格证书。(注:注册在北京以外的企业还须现场出示有效期内《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
    注:投标企业现场提供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书中的人员姓名必须与投标企业投标文件中所提供备选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一致,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递交上述资料时,要求投标单位同时递交一份递交资料清单,将所递交资料名称逐一列明(具体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部分8)。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将对投标人递交的资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查验,查验后,现场退还投标人自行保管。无资料原件或不全的投标将不被接受。
    9、定点期间管理有关要求
    中央政府采购中心将根据与定点施工企业签署的定点协议、定点项目过程管理细则及具体项目合同约定等有关规定对入围定点施工企业实施履约管理。将采取淘汰和补充机制,对出现采购人投诉、受到行业处罚、资质被取消或自愿退出等情况的定点施工企业予以淘汰(具体退出情形详见招标文件之“(八)定标与合同授予”之37条“定点资格的取消”及限额内工程项目定点服务合同有关条款),并适时适量实施增补招标。

中央国家机关采购中心
联 系 人: 张建平、吕春发                          
联系电话:(010)83086068、63097381
传  真:(010)83084769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安门大街22号一号楼六层
邮政编码:100017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