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直属机关2013-2014年度办公家具定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述
1、招标内容:办公家具的生产制造、运输、安装及售后服务的定点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本次招标分4包。
第一包:木制或钢木制家具的生产制造商,投标产品包括办公桌、办公椅、沙发、柜、书架、茶几等。拟确定20名中标人。
第二包:木制或钢木制家具的生产制造商,投标产品包括办公桌、办公椅、沙发、柜、书架、茶几等。拟确定5名中标人。
第三包:钢制家具的生产制造商,投标产品包括文件柜、书架、桌、保险柜、档案柜、密集架等。拟确定10名中标人。
第四包:钢制家具的生产制造商,投标产品包括文件柜、更衣柜等。拟确定5名中标人。
注:1、第二、四包只接受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的投标,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第一包与第二包不得兼投,第三包与第四包不得兼投。如出现兼投情况,评标委员会有权将两包中的任意一包做无效投标处理;3、小微型企业投报第一、三包的,对其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当每包通过符合性与完整性评审的合格投标人数量多于或等于三家,但少于或等于该包拟确定的中标人数量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淘汰综合评分排名最后一位的投标人,其余投标人均为中标人。
3、定点采购中标人资格有效期限:2013年5月1日至2014年4月30日。
4、交货时间及地点:由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投标人应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
二、投标人必须符合的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和其它组织),并具有以下特定条件:
1、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且不接受两个(含两个)以上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2、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可以只针对单包进行投标,也可以针对多包进行投标,但须分包报价,否则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必须对所投标包进行完整的投标,不得拆包投标,否则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本次招标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对同一品牌产品只接受一家生产制造厂家的投标(先投标者有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办法
2013年3月27日至2013年4月16日,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直采购频道”(zzcg.ccgp.gov.cn),输入用户名密码,登录“中直机关集中采购信息管理系统”,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通过中直采购频道登记注册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为方便供应商编写投标文件和制作相应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供应商于下载招标文件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直采购频道”的“资料下载”栏目中,免费下载投标客户端。供应商使用下载的投标客户端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按照投标客户端格式填报投标文件的相应数据及内容;
2、填报完成,检查无误后打印,同时导出完整数据包(扩展名为“.bin”);
3、存储于不可擦写的刻录光盘(CD-R)。
四、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4月17日10时(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3年 4月17日10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8时至10时统一递交至开标地点。
五、 投标、开标地点
金台饭店(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38号)金樽厅。
六、 联系方式
电 话:(010)82273275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新风街1号院甲6号楼
邮政编码:100088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
201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