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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全国人大机关2016年度定点印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5年12月02日点击: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受中直机关、全国人大机关委托,就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全国人大机关2016年度定点印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C-CZB15207)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

一、   项目概述

1、 招标内容:为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全国人大机关在京行政事业单位提供单项或批量金额50万元以下(不含50万元)的票据、证书、期刊、文件、公文用纸、资料汇编、信封等印刷品的印制和服务。本次印刷定点及相关服务招标,共分 4包。具体分包及入围供应商数量如下:第一包:承印出版物及其他印刷品(此包面向小型及以下企业),拟确定20名中标人。第二包:承印出版物及其他印刷品,拟确定25名中标人。第三包:承印票据、证书等印刷品,拟确定10名中标人。第四包:承印信封,拟确定5名中标人。说明:(1)投标人可以投一包,也可以投多包,但第一包和第二包只能选投一包。(2)以包为单位,当每包通过符合性与完整性评审的合格投标人数量不少于三家,但少于或等于该包拟确定的中标人数量时,经评标委员会详细评审,该包除评标得分排名最后一位的投标人外,其余合格投标人均为中标人。(3)当通过符合性与完整性评审的合格投标人数量少于三家时,该包按废标处理。(4)第一包关于小型及以下企业的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型标准为准。(工业类:从业人员低于300人,或营业收入低于2000万元的为小型及以下企业)。

2、 本项目分4包。

01包:承印出版物及其他印刷品(此包面向小型及以下企业)

本包为面向小型及以下企业。

02包:承印出版物及其他印刷品

本包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03包:承印票据、证书等印刷品

本包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04包:承印信封

本包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    投标人必须符合的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和其它组织)。

同时还应具有以下特定条件的:

  1、各包投标人必须具有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2、第一包投标人,印刷经营许可证中经营范围应包括“出版物印刷”。投标人须为小型及以下企业。

  3、第二包投标人,印刷经营许可证中经营范围应包括“出版物印刷”。

  4、第三包投标人,须具有省级以上(含)政府的保密机构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

  5、第四包投标人,须具有邮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信封生产监制证书》。

  6、自20131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期间,投标人在印制、保管、运输、印刷品交付等环节中没有发生《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较大级别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以及《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泄漏国家秘密的情况。

  7、本次招标拒绝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并拒绝接受任何非印刷企业以代理商身份参加投标。

三、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办法

2015120220151220,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直采购频道”(zzcg.ccgp.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通过中直采购频道登记注册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联合体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代表登记注册并下载招标文件。

四、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1218日至20151223日(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新大厦(北京市西城区新风街一号院甲6号楼)一层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室

投标截止时间:201512231500(北京时间),截至此时间未完成递交的投标文件予以退回,此后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五、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15122315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中新大厦(北京市西城区新风街1号院甲6号楼)开标室

 

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中直机关集中采购电子化平台集成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数字证书系统,投标人须使用该公司发放的数字认证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签封、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具体要求和操作程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部分。申请办理数字认证证书的方式详见:http://help.bjca.org.cn/support/client/zzcg-ccgp/index.htm

投标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同时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直采购频道”的“资料下载”栏目中,免费下载“全流程电子化投标客户端”,并使用该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导出扩展名为“.file”的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内的每天800 1700,或开标当天800至投标截止时间,携带存储在光盘内的电子投标文件到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通过终端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电子化平台后,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化平台。因电子文件递交需要一定的时间,请供应商安排充足时间递交文件。

除上述方式之外,招标方不接受投标人以纸质文件以及其他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提交的投标文件。

六、   联系方式

 

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人:杨烨

电  话:010-82273279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82273275   010-82273269

    址:北京市西城区新风街1号院甲6号楼

邮政编码:100088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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