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社基建办公室人民日报社印务中心空压机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人民日报社基建办公室委托,对人民日报社印务中心空压机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愿意承担本项目的投标人投标。
一、 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来源于国拨资金和业主自筹。
二、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4台螺杆式空气压缩机组(其中三台工频机组,一台变频机组)及后处理设备的采购及货物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深化设计、到货验收、合同验收、保修、巡检、故障响应、备品备件供应、技术培训等技术服务。
交货地点:
1、其中三台(工频机组)交货地点为人民日报社印务中心项目现场(朝阳区王四营乡),一台(变频机组)交货地点为人民日报社印刷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
2、备品备件的交货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40个日历天(具体交货日期见买方书面通知)。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若为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3、 投标人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 投标人2010年以来具有5份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00万元的空气压缩机组设备的供货业绩;
5、 财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本合同实施的需要;
6、 在北京设有投标设备制造公司授权的维修中心,响应时间小于1小时,到现场时间小于4小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品牌的空气压缩机组,只接受一个投标人投标,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则需取得空气压缩机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授权书有效期满足合同期限)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注:代理商有责任和义务将本条款告知设备制造商)。
四、 投标报名须知:
(1) 本次招标将采用资格后审;
(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或者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隶属关系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本建设项目或本合同工程准备阶段曾被招标人聘用为本合同工程提供设计和咨询服务的单位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参与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已被聘用为本合同的监理人或其附属机构或与本合同监理人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关系的法人及机构不得参与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4) 投标报名时间:2013年4月22日至2013年4月26日止,每天9: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 投标报名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 投标报名须出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 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于投标报名时获取,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3年5月16日上午9时30分。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七、 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会议室。
八、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招标人名称:人民日报社基建办公室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
电 话:010-65369042
联 系 人:陈建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电 话:010-68315588-332、369
传 真:010-88356017
联 系 人:刘冬、辛颖
电子邮箱:liudong@chinabidding.com.cn
开户银行及帐号:
户 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帐 号:7112510182600005361
联行行号:302100011251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