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科技司交通运输信息化设备、网络和系统运行维护专项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交通运输信息化设备、网络和系统运行维护专项
项目编号:TC17054YL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平、马兆晖
项目联系电话:010-62108199、62108119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8月09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08月15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交通运输信息化设备、网络和系统运行维护专项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zygg/jzxcs/201708/t20170809_8658028.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1、本项目“01包部机关信息系统整改加固服务及网络安全设备升级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专用册第4章评分标准和评分方法中第六项投标报价更正为磋商报价,评分内容更正为:
磋商报价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4
备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五条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磋商报价参与评审。
服务商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1,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2、本项目“02包交通运输部网络安全攻防演练服务和第3包交通运输部网络安全监测预警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专用册第4章评分标准和评分方法中第六项投标报价更正为磋商报价,评分内容更正为:
磋商报价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
备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五条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磋商报价参与评审。
服务商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1,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四、其它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交通运输部科技司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唐妍010-6529281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史平、马兆晖010-62108199、62108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