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海事协同管理平台功能完善应用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交通进出口有限公司受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海事协同管理平台功能完善应用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海事协同管理平台功能完善应用项目
项目编号:0745-1741CCIEC01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10-5652977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 010-6529349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国交通进出口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女士 010-56529777-798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招商局大厦6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
内容 |
单位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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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协同管理平台功能完善应用 |
项 |
1 |
1 |
平台功能优化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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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服务安全认证系统建设: 增加服务安全认证系统等相关功能的建设,实现服务安全控制,通过服务注册与管理实现服务授权,增加服务保护能力,本根源上解决服务暴露、服务无认证、服务不可用、服务不安全等问题。业务系统服务接口由4A平台统一进行服管理、授权、监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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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海事协同管理平台推广实施: 同时,在13个水网地方海事局试点选择湖南、江苏、云南、湖北、山东5个局,每个局选择1个目前符合规范的业务系统进行与海事协同管理平台的集成,从而验证协同平台推广的效果。此部分内容由各地方局负责完成对集成接入业务系统的规范性改造,由本项目负责按照《部海事局协同管理平台和综合服务平台门户框架建设项目-应用系统集成技术规范》的要求,实现地方局业务系统与海事协同管理平台的集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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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核算能力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或符合条件的自然人;2、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材料:1)投标人应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新版)、税务登记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证明文件;若投标人已完成三证合一,则此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2)应提供证明投标人信誉情况良好的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近一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2014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的记录,投标人需提供书面声明;4)投标人在近五年内(2012年至今)完成过类似规模的信息化项目,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5)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包括:(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需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5)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与招标人不存在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利害关系;7)不存在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8)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服务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咨询及编制规范等文件的供应商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9)不存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82.7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17日 09:00 至 2017年08月2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招商局大厦6层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于2017年8月17日至2017年8月24日(北京时间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到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邮购需加邮购费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招商局大厦6层)招标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汇款和邮购通知后,按照投标人提供的地址,立即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但如有丢失或迟误,招标机构概不负责。未在招标机构登记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0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0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招商局大厦602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邮购标书汇款信息:
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中国交通进出口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商务中心区支行营业室
银行帐号:0200080609006501176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公开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