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异地协作平台升级完善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异地协作平台升级完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异地协作平台升级完善项目
项目编号:2017CGSC01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立波 郭路
项目联系电话:010—61986732/6198679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
联系方式:孙立波 郭路010—61986732/61986796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根据异地协作平台的运行现状和业务特点,对协查系统、核查系统和函调系统三个系统的数据库、应用以及内外部接口等进行整合和优化,具体包括功能设计、开发、测试、试运行、推广实施、数据迁移,以及支持原有旧系统中新的业务需求的快速开发和补丁升级等。本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终验之日止。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软件开发商为投标人。2、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符合和满足本项目其他要求和资质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25日 08:30 至 2017年08月31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732室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意欲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到上述地点登记备案后,自带U盘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未登记备案的没有资格参与投标。登记备案时,投标人必须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上述材料应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不接受未登记备案投标人的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21日 08: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21日 08: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768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期限:本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止。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开展信用担保。
2、促进中小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