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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机房核心设备维保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

时间:2017年08月30日点击:

  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机房核心设备维保服务采购 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机房核心设备维保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0703-1741CIC1N11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莹莹

项目联系电话:010-6334890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海淀区红联南村54号座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10-8220578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莹莹 010-63348909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008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简要技术要求:机房核心设备维保服务采购 1套 内容包括:中心办公区机房(核与辐射安全中心2楼)、首钢办公区机房(首钢大厦5\8\15\15A\16楼)、惠科办公区机房(惠科大厦2楼)、火器营办公区机房(火器营1号院B1楼)的网络设备、服务器存储设备、安全设备等硬件设备2年的维保服务工作及安全设备的授权升级等。因工作需要,设备放置地点需要改变时,移动后该设备的维保服务仍然有效。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产品不得为进口产品;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5、供应商应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7年09月14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08月30日 09:00 至 2017年09月07日 0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通用技术大厦标书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一层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标书室:010-63348281,联系人:杜先生

磋商文件售价:8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09月14日 08:30 至 2017年09月14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312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09月14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312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项目,需要现场购买纸质磋商文件,请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购买纸质文件并携带相关开票信息开具标书款发票。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莹莹

项目联系电话:010-63348909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