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7年度检验检疫仪器设备购置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7年度检验检疫仪器设备购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7年度检验检疫仪器设备购置
项目编号:KR-HW-2017-09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31-8760704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1301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0431-8760704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邓女士 0431-85080999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博才路168号吉大科技园10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2.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06日 08:30 至 2017年09月1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高新区博才路168号吉大科技园10楼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1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2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2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高新区博才路168号吉大科技园10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7年度检验检疫仪器设备购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KR-HW-2017-096)
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现委托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7年度检验检疫仪器设备购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具备相应资格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1.采购人名称: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采购人地地址:长春市普阳街130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431-87607045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博才路168号吉大科技园10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31-85080999
3.招标项目名称: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7年度检验检疫仪器设备购置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5.招标内容:
标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万元) |
设备参数 |
第1包 |
四路低本底α、β测量仪 |
1 |
37.8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 |
化学毒剂检测仪 |
1 |
|||
第2包 |
恒温水浴箱 |
1 |
20 |
|
二氧化碳培养箱 |
1 |
|||
第3包 |
滴定仪 |
1 |
35 |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6.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6.3供应商投标须取得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主要设备的唯一专项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设备,在同一项目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6.4业绩要求:近五年具有类似业绩一项及以上。
6.5投标人须提供由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开具日期为开标之日起前三个月内)投标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
6.6投标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7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6.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
6.9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6.10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地点: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7年9月6日至2017年9月12日8:30~16:00到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包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
报名时需携带如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装订成册),原件核查,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存: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或合一后的营业执照)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授权代表身份证,
(3)代理商提供所投产品的代理授权书
(4)投标人近五年内类似产品的供货业绩证明文件(合同)
(5)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6)近半年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保证明
(7)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结果网页打印(信用中国网站)
(8)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检察院开具)
注:报名联系人必须为单位正式员工,所提供信息及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报名时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社保证明。
8.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17年9月26日上午9:30在长春市高新区博才路168号吉大科技园10楼开标室公开开标,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并携带身份证明。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11.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31-87607045
1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邓宝玉
联系电话:0431-85080999-813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