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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2017年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危化品分基地第八批国产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17年09月22日点击: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7年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危化品分基地第八批国产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7年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危化品分基地第八批国产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GXTC-170712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迪、王婉婷

项目联系电话:010-88354433转353、53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32号甲1号楼

联系方式:林静010-8491155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迪、王婉婷010-88354433-353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名称

数量

(台/套)

预算单价

(万元)

预算总价(万元)

第一包

便携式硫化氢报警仪调校检定装置

1套

25

25

第二包

安规测试成套设备

1套

66

66

第三包

功能安全产品与系统测试线

1套

90

90

第四包

多通道温湿度智能检定系统

1套

48

48

第五包

温度传感器检测检验装置

1套

20

20

 

5.招标内容:

  • 2017年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国产危化品分基地设备采购

第一包

合同签订6个月内交付

第二包

合同签订6个月内交付

第三包

合同签订6个月内交付

第四包

合同签订6个月内交付

第五包

合同签订6个月内交付

交货地点: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指定地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合格的供应商资格:(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2)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4)若供应商为代理商,供应商必须具有生产厂商开出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书(加盖授权单位红章);(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8)需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投标;(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本项目设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11)提供国产产品承诺书。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49.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22日 09:00 至 2017年09月29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前台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领取人须携带法人代表的授权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9层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室(1)。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800元/包;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2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包号和单位名称,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EMS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单位。

购买文件时务必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均为原件)。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1)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本项目不涉及;

2)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本项目不涉及;

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4)执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

5)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本项目不涉及进口产品;

6)执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本项目不涉及首购和订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