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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城域网络租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17年09月22日点击:

  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城域网络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城域网络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JHCG2017-08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波

项目联系电话:0411-8815619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高尔基路330号

联系方式:位望0411-8438417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波0411-88156193

代理机构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花锦园金星公馆B座23层1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L-1包:双纤直通裸光纤;

L-2包:市局信息中心到县区级国税局业务专线,采用10M-50M专线;;

L-3包:市局信息中心到县区级国税局办税大厅WIFI项目专线,采用10M-50M专线;

L-4包:县区局、互联网应用系统出口和市局大楼互联网使用,采用10M-300M互联网接入;根据需求可在10M-300M之间按需求调整带宽;

L-5包:市局信息中心到省人民银行专线;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注:本项目招标以包为基本投标单位,为保障项目各包招标顺利进行,投标人各包必须全投,其中L-1和L-2不能兼中,其余包可兼投兼中。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含其分支机构);(二)投标人须具备工信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种类须包含第一类及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其总公司应具备);(三)若分公司参加投标的,须取得其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22日 08:30 至 2017年09月29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市甘井子区花锦园金星公馆B座2312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不需提供)、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携带其总公司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上述材料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7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7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大连市郁香宾馆6楼会议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育仁巷5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