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国家税务局企石税务分局东莞市国家税务局企石分局办税环境升级改造及设备采购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东莞市国家税务局企石税务分局东莞市国家税务局企石分局办税环境升级改造及设备采购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东莞市国家税务局企石税务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东莞市国家税务局企石分局办税环境升级改造及设备采购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东莞市国家税务局企石分局办税环境升级改造及设备采购工程
项目编号:HSDG201729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秀芳
项目联系电话:0769-2201903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东莞市国家税务局企石税务分局
地址:东莞市企石镇
联系方式:钟秀芳 0769-2201903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钟秀芳 0769-22019033
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五层A区505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采购项目(品目)名称 完成期 质保期 服务地点A 东莞市国家税务局企石分局办税环境升级改造及设备采购工程 签订合同后按照招标人发出具体指令的两个月内完成。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不少于两年。 东莞市国家税务局企石税务分局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法定资格条件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1.2.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投标前三年内有受到各级管理部门处分或处罚的,须主动填报受处分或处罚的记录,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1.3.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标,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②为同一股东控股的;③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2.特定资格条件2.1.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或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0.97041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1月07日 09:00 至 2017年11月1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五层A区505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7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7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A区502-(1)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法定资格条件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1.2.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投标前三年内有受到各级管理部门处分或处罚的,须主动填报受处分或处罚的记录,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1.3.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标,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②为同一股东控股的;③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2.特定资格条件2.1.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或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