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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国家税务局税收服务用工项目(二次招标)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18年01月18日点击:

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国家税务局税收服务用工项目(二次招标)竞争性磋商公告

  宁夏昊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国家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国家税务局税收服务用工项目(二次招标)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国家税务局税收服务用工项目(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HZ201800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晶晶

项目联系电话:0951-567198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国家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424号14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尹廷鹏 联系方式:0951-506969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昊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 系 人:马晶晶 联系方式:0951-5671985

代理机构地址: 银川市金凤区五里湖畔7号楼2单元1602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国家税务局税收工作量大幅增长,人力资源严重不足,需向社会购买税收专业服务用工和后勤保障人员若干名,主要从事在宁东基地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和税收征管一线辅助及后勤保障工作。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磋商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如是分公司投标,须提供总公司的投标授权书(原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磋商企业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原件);4磋商企业须提供《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有关劳务服务的资质证件(含营业执照)(原件)。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8年01月29日 14: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01月18日 09:00 至 2018年01月2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8日至2018年1月24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时间)至宁夏昊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五里湖畔7号楼2单元1602)报名,报名合格后方可购买磋商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宁夏昊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01月29日 14:00 至 2018年01月29日 14: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银川国信公证处(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南街234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1月29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银川国信公证处(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南街234号)

 

四、其它补充事宜:

1.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2.最高限价:140万元

3.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4.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投标保证金请汇至:

单 位 名 称:宁夏昊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        号:951900188410815

           开 户 银 行:招商银行银川分行新世纪支行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晶晶

项目联系电话:0951-5671985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

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规范2.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