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信息 >> 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文化和旅游部对外文化联络局“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艺术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18年04月24日点击:
 

文化和旅游部对外文化联络局“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艺术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8年04月24日 09:14

  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受文化和旅游部对外文化联络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文化和旅游部对外文化联络局“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艺术节”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文化和旅游部对外文化联络局“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艺术节”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18CNIC-024852-1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10-8831663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文化和旅游部对外文化联络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

联系方式:蒋先生,010-59588201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夏女士、张女士,010-88316630、010-88316628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6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艺术节”采购项目

数量: 1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文化和旅游部对外文化联络局拟于5月下旬在北京举办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艺术节本次艺术节活动,内容包括上合组织成员国艺术团音乐会、民族舞蹈汇演、文化遗产图片展、音乐舞蹈大师班等。旨在通过各成员国在文化艺术领域的深度交流与合作,增进互学互鉴,推动保护上合组织文化多样性,夯实各国友好的民意基础,同时也为2018上合组织青岛峰会的举办营造良好氛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要求,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供货和服务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4)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期和地域范围内)。(5) 投标人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投标人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4月24日 09:09 至 2018年05月02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六层620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册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同时递交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被授权文件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备案。真实填写项目《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1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5月1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六层618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公示有效期:至2018年5月3日止。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