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电视台业务数据分析平台系统(2018F239)单一来源审核前意见公示
中央电视台业务数据分析平台系统(2018F239)单一来源审核前意见公示
2018年07月26日 08:5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央电视台业务数据分析平台系统(2018F239)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央电视台业务数据分析平台系统(2018F239)
项目编号:2018F23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烁
项目联系电话:0108505266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央电视台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1号中央电视台工程管理部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中央电视台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8506035)
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为落实台领导跨屏融合评估的指示精神,完善节目综合评价体系,增加新媒体端影响力度,实现多屏数据的融合呈现,并结合资产管理中心数据分析需求,需在原有业务数据分析平台基础上进行二次开发和相关调改。本项目主要开发调改内容:1.在原有台级和频道级评估的基础上,增加栏目层级收视分析指标;2.深度优化新媒体数据评估分析模块;3.增加广告业务数据的接入与展现。本项目完成后将完善系统功能,提升用户体验。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现有业务数据分析平台的集成商,承担了系统设计、开发、实施、维护等集成工作,对系统功能、业务需求、用户习惯、数据情况等各方面有深入的认识和了解,具备与相关系统合作的协调优势,掌握系统核心技术,能够直接在现有系统核心软件上进行调改,并在不影响上线系统平稳运行,尤其是在保证现有业务的基础上实施相关优化和改进工作,完成最终的系统联调。其他厂商不了解业务和现有系统技术架构,不能完成本次二次开发工作。因此本项目只能由唯一供应商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见《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及《非公开招标方式会商意见表》。
三、开标时间:2018年08月23日 08:50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公司名称: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新秀街2号
五、其它补充事宜
中央电视台技术管理中心“中央电视台业务数据分析平台系统”项目(2018F239)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中央电视台技术管理中心工程管理部申请制播业务应用部“中央电视台业务数据分析平台系统”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8年7月26日起至2018年8月2日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中央电视台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8506035)和工程管理部(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1号中央电视台工程管理部,联系人:王烁,联系电话:01085052669)。
附:《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及《非公开招标方式会商意见表》公示电子版
工程管理部
2018年7月23日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及《非公开招标方式会商意见表》公示电子版
时间:2018年5月31日
单位名称 |
中央电视台 |
采购部门 |
财产物资处 |
使用部门 |
技术管理中心制播业务应用部 |
项目名称 |
中央电视台业务数据分析平台系统 |
项目金额 |
人民币600万元 |
专业人员1 论证意见 |
为落实跨屏融合评估,完善节目综合评价体系,增加新媒体端影响力度,实现多屏数据的融合呈现,并结合资产管理中心数据分析需求,需在原有业务数据分析平台基础上进行二次开发和团队调改。本次调改内容:1.增加栏目层级收视分析招标;2.深度优化新媒体数据评估分析模块;3.增加广告业务数据的接入与展现。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现有业务数据分析平台的集成商,承担了系统设计、开发、实施、维护等集成工作,对系统功能、业务需求、用户习惯数据情况等各方面有深入的认识和了解,具备与相关系统合作的协调优势,掌握系统核心技术,能够直接在现有系统核心软件上进行调改,并且可以再不中断现有业务的情况下,完成本项目的二次开发。因此只能由唯一供应商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此项工作。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央电视台关于政府采购方式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单一来源方式的采购要求,须采用单一来源进行采购。 |
姓名:孙有胜 工作单位: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 职称: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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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2 论证意见 |
中央电视台为完善综合评价体系,需在原有业务数据分析平台基础上进行二次开发和相关调改,以提升用户体验。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现有业务数据分析平台的集成商,承担系统设计、开发、实施、维护等集成工作,熟悉系统功能和用户需求,掌握系统核心技术,可在不影响上线系统平稳运行和保证现有业务的基础上对系统核心软件进行调改和系统联调。因此本项目只能由唯一供应商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央电视台关于政府采购方式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单一来源方式的采购要求,须采用单一来源进行采购。 |
姓名:莫晓俊 工作单位:广电总局监管中心 职称: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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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3 论证意见 |
中央电视台所购中央电视台业务数据分析平台系统是在原有业务数据分析平台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开发和相关调试。由于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现有业务数据分析平台的集成商,承担了原系统的设计、开发、实施、维护等集成工作,掌握系统核心技术能够直接在现有系统核心软件上进行调试,并不影响上线系统平稳运行。尤其是在保证现有业务的基础上实施相关优化和改进。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央电视台关于政府采购方式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单一来源方式的采购要求,须采用单一来源进行采购。须从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处采购。 |
姓名:沈聪 工作单位:中央广播电视发射二台 职称: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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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 会商意见 |
根据《中央电视台关于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的补充规定》的要求,由制播业务应用部、财产物资处、财务管理处组成的会商小组对本项目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事项进行了集体会商,经过讨论一致认为:本项目是在业务数据分析平台系统上进行的二次开发和调改,只能由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采购方式申请理由充分详实,同意申请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
拟采购的服务的说明:
为落实台领导跨屏融合评估的指示精神,完善节目综合评价体系,增加新媒体端影响力度,实现多屏数据的融合呈现,并结合资产管理中心数据分析需求,需在原有业务数据分析平台基础上进行二次开发和相关调改。本项目主要开发调改内容:1.在原有台级和频道级评估的基础上,增加栏目层级收视分析指标;2.深度优化新媒体数据评估分析模块;3.增加广告业务数据的接入与展现。本项目完成后将完善系统功能,提升用户体验。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现有业务数据分析平台的集成商,承担了系统设计、开发、实施、维护等集成工作,对系统功能、业务需求、用户习惯、数据情况等各方面有深入的认识和了解,具备与相关系统合作的协调优势,掌握系统核心技术,能够直接在现有系统核心软件上进行调改,并在不影响上线系统平稳运行,尤其是在保证现有业务的基础上实施相关优化和改进工作,完成最终的系统联调。其他厂商不了解业务和现有系统技术架构,不能完成本次二次开发工作。因此本项目只能由唯一供应商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见《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及《非公开招标方式会商意见表》。
拟采用的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公司名称: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新秀街2号
联系人:李向远
联系方式:18010120332
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6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