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电视台苹果笔记本采购(2018HC117)单一来源审核前意见公示
中央电视台苹果笔记本采购(2018HC117)单一来源审核前意见公示
2018年07月30日 11: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苹果笔记本采购(2018HC117)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苹果笔记本采购(2018HC117)
项目编号:2018HC11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立勇
项目联系电话:1370117409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央电视台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甲一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中央电视台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8500732)
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采购26台15英寸苹果笔记本(Multi-Touch Bar 和 Touch ID/2.9GH四核第七代 Intel Core i7 处理器,Turbo Boost 最高可达 3.9GHz/512GB 存储容量/16GB 2133MHz LPDDR3 内存/Radeon Pro 560 图形处理器,配备 4GB 显存 四个 Thunderbolt 3 端口)。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CGTN移动网、CGTN客户端及各大平台账号运营过程中涉及视频、图片、文字等相关的采、编、发工作,在内容制作过程中大量采用苹果软件应用,如视频剪辑软件Final cut Pro以及AE、Pr等。其中Final Cut Pro视频剪辑软件强大,软硬件融合程度高,剪辑方便,生成快速,是目前国际主流媒体及海内外众多新媒体机构进行高清视频处理的设备首选,而该软件只能在苹果机器上运行。新媒体移动直播、视频编辑、调研预采等对移动性的要求较高,因此苹果笔记本成为一项重要的新媒体生产设备。
三、开标时间:2018年08月27日 11:00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供应商名称和地址供货商名称: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东一办公楼二十层2,4,5,6室代理商名称和地址代理商名称:北京趋势未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万柳亿城大厦C1座701室。
五、其它补充事宜
中央电视台外语频道中心“苹果笔记本采购”项目(2018HC117)
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中央电视台外语频道中心申请“苹果笔记本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提供(或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8年7月30日起至2018年8月6日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中央电视台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8500732)和新媒体新闻编辑部(使用部门名称)(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甲一号,联系人:张立勇,联系电话:13701174091)。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情况是:采购26台15英寸苹果笔记本(Multi-Touch Bar 和 Touch ID/2.9GH四核第七代 Intel Core i7 处理器,Turbo Boost 最高可达 3.9GHz/512GB 存储容量/16GB 2133MHz LPDDR3 内存/Radeon Pro 560 图形处理器,配备 4GB 显存 四个 Thunderbolt 3 端口)。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是:CGTN移动网、CGTN客户端及各大平台账号运营过程中涉及视频、图片、文字等相关的采、编、发工作,在内容制作过程中大量采用苹果软件应用,如视频剪辑软件Final cut Pro以及AE、Pr等。其中Final Cut Pro视频剪辑软件强大,软硬件融合程度高,剪辑方便,生成快速,是目前国际主流媒体及海内外众多新媒体机构进行高清视频处理的设备首选,而该软件只能在苹果机器上运行。新媒体移动直播、视频编辑、调研预采等对移动性的要求较高,因此苹果笔记本成为一项重要的新媒体生产设备。
本项目拟采用的供应商名称和地址是:供货商名称: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东一办公楼二十层2,4,5,6室
本项目拟采用的代理商名称和地址是:代理商名称:北京趋势未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万柳亿城大厦C1座701室。
附:《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及《非公开招标方式会商意见表》公示电子版
使用部门(签字或盖章)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及《非公开招标方式会商意见表》公示电子版 | |
时间: 年 月 日 | |
单位名称 | 中央电视台 |
采购部门 | 外语频道 |
使用部门 | 新媒体新闻编辑部 |
项目名称 | 苹果笔记本采购 |
项目金额 | 59万 |
专业人员1论证意见 | CGTN因工作需要需对大量视频、图片、文字等相关的采、编、发工作进行处理,需要使用大量的苹果软件应用,如视频剪辑软件Find cut Pro以及AE.Pr等。其中Find Cut Pro软件剪辑功能强大、方便、快捷,生成快速,是目前国际主流媒体及海内外众多机构进行视频处理的首选。而该软件只能在苹果机器上运行。新媒体移动直播,视频编辑,调研预采等对移动性要求高,因此苹果笔记本是生产首选。 综上,由于前期移动直播,视频编辑等已经采用了苹果的相关系统和软件,所以只能采购苹果笔记本,而苹果笔记本的设备制造商是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只能从该制造商处采购。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央电视台关于政府采购方式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单一来源方式的采购要求,须采用单一来源进行采购。 |
姓名:孙有胜 工作单位: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 职称:高级工程师 | |
专业人员2论证意见 | 中央电视台CGTN移动网,CGTN客户端及各大平台账号运营过程中涉及视频、图片、文字等采、编、发,其内容制作过程中大量采用Find cut Pro及AE.Pr等苹果专用视频编辑软件,这些软件只能在苹果系统及苹果设备上运行。为满足中央电视台新媒体移动直播、视频编辑、调研预采等新媒体生产需求,必须从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处采购苹果笔记本。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央电视台关于政府采购方式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单一来源方式的采购要求,须采用单一来源进行采购。 |
姓名:莫晓俊 工作单位:广电总局监管中心 职称:高级工程师 | |
专业人员3论证意见 | CGTN移动网,CGTN客户端及各大平台账号运营过程中涉及视频、图片、文字等相关采、编、发工作,而且在制作过程中大量采用苹果软件应用,其软硬件商融合程度高、剪辑方便。生成快速,是目前主流媒体及众多新媒体机构进行高清视频处理的设备首选。而且,前期移动直播、视频编辑等已经采用了苹果的相关系统和软件。亟需相关设备匹配,为确保视频剪辑软件运行稳定顺利,满足新媒体移动直播,视频编辑、调研预采的较高要求,须从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处采购苹果笔记本。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央电视台关于政府采购方式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单一来源方式的采购要求,须采用单一来源进行采购。 |
姓名:马明成 工作单位:国家广电总局监管中心 职称:高级工程师 |
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59.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