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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北校区天然气锅炉低氮改造及相关设备更换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18年08月17日点击: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北校区天然气锅炉低氮改造及相关设备更换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8年08月17日 10:08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北校区天然气锅炉低氮改造及相关设备更换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北校区天然气锅炉低氮改造及相关设备更换项目

项目编号:2018107D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成伟 刘睿

项目联系电话: 1872939516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沣路兴隆段266号

联系方式:赵老师 029-8189108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龚成伟 刘睿 18729395165

代理机构地址: 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为北校区燃气锅炉进行低氮改造,改造内容主要是更换锅炉燃烧机。

注:采购内容包含以上设备的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3)投标人应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三级或以上资质;(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5)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传真及电子邮件报名。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3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20日 09:00 至 2018年08月2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1201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采购文件时请携带介绍信及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11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9月11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1202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工期:2018年10月25日前交付完成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14〕1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