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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内部审计监督项目竞争性磋商

时间:2019年04月24日点击: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内部审计监督项目竞争性磋商

  中招政采(北京)咨询有限公司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内部审计监督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内部审计监督项目

项目编号:ZC19SFD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10-63966992-85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128 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迟老师 010-852434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招政采(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罗先生 010-63966992-853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京都信苑饭店7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为落实《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内部控制规范》有关内部监督评价的总体要求,强化内审职能,促使内部控制系统适应中心所处的外部环境和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确保收支符合国家相关财经法规的有关规定,中心将对现有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价和完善,开展采购预算审计监督,对财务收支进行全面监督。 通过开展内部控制监督评价,发现现有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明确内部控制管理的改进方向,有针对性地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提高中心经济活动的效率。通过开展财务收支检查,对中心的财务收支进行全面监督,纠正和查处各种财经违法违纪行为。强化基础管理,健全规章制度、规范财务收支,使中心的财务收支符合国家财经纪律监管的要求。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包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三)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供应商须具有财政部授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5.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05月07日 09: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4月24日 09:00 至 2019年04月3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京都信苑饭店7层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5月07日 08:30 至 2019年05月07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什坊院6号京都信苑饭店7层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5月07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什坊院6号京都信苑饭店7层

 

四、其它补充事宜:

1、竞争性磋商文件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50元。(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构不对邮件送达时间和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

(1)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携带有效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财政部授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单位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关于本单位的信用查询结果。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2)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且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磋商响应时的公司名称一致。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10-63966992-853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鼓励供应商开展信用担保、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支持自主创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