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2013年软件开发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受国家质检总局委托,就国家质检总局软件开发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投标。
1、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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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包号 |
分包名称 |
数量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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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13410002N016/1 |
2013年检验检疫电子业务平台运维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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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13410002N016/2 |
2013年检验检疫业务应用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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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13410002N016/3 |
2013年广州数据中心灾备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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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13410002N016/4 |
广州数据中心灾备广域网线路招标采购项目 |
1 |
注: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对其中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评标、授标以包为单位。
2、投标人资格条件:
第一包: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外资及外资直接参股合资公司不得参加;
2)具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资质认证;
3)投标人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均设有总公司或子公司或分公司或办事处;
4) 投标人不得分包和转包;
5)按本招标邀请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第二包: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外资及外资直接参股合资公司不得参加;
2)具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资质认证;
3) 投标人不得分包和转包;
4)按本招标邀请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第三包: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外资及外资直接参股合资公司不得参加;
2) 具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资质认证;
3) 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
4)投标人在广州设有总公司或子公司或分公司或办事处;
5) 投标人不得分包和转包;
第四包: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外资及外资直接参股合资公司不得参加;
2)具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资质认证;
3) 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
4) 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5) 投标人不得分包和转包。
3、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2013年6月27日至2013年7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6:00(北京时间)在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2107室)查阅或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为600元/包,如需邮寄另加100元的邮资费用,邮寄过程中产生的任何问题由购买标书人自己负责,招标代理机构不负责任,售后不退。
4、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3年7月17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至铁道部党校1号教学楼901会议室(地址:海淀区北太平庄路27号),并须附有不低于投标金额1%的投标保证金,以招标机构为承受人。
5、兹定于2013年7月17日上午9:30时在铁道部党校1号教学楼901会议室(地址:海淀区北太平庄路27号)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派1至2名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6、招标机构: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地 址: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邮 编:100055
电 话:+86-10-63349365/9164
传 真:+86-10-63373746
联 系 人:陈姗、鲁晓萱
账 号:人民币:778350034460
美 元:778350040021
SWIFT: BKCHCNBJ
户 名: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