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大剧院安检设备更新采购招标公告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国家大剧院委托,对国家大剧院安检设备更新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资金来源:北京市财政拨款,预算控制金额为人民币180.00万元,其中第1包115.00万元,第2包65.00万元。超出本项目各包控制金额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招标内容、招标数量、交付时间及交付地点:
包次 |
招标内容 |
数量/单位 |
交货期 |
交付地点 |
第一包 |
小型通道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 |
4套 |
30日历天 |
国家大剧院 |
第二包 |
中型通道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 |
2套 |
30日历天 |
国家大剧院 |
备注:投标人应针对各包次分别独立编制及提交投标文件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下述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供应商。
4、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包(含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其中任何一包或几包进行投标,但不得将一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上注明所投包的包号。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7月9日起,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前台。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须加盖公章):
(1) 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2) 投标单位出具的对购买人的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
(3) 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标前答疑:书面传真方式进行。
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3年7月3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10、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本公告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政府采购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对外公开发布。
采 购 人:国家大剧院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2号
联 系 人:沈鸿 联系电话:010-66550643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100044)
联 系 人:张云良、王艳秋 联系电话:010-88354433-751/362
传 真:010-88356019
账 户 名 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账 号:7112510182600005361 联行行号:302100011251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7月9日